吉木乃縣廣電局

吉木乃縣廣播電視局,成立於1984年,位於縣城光明路與人民路交匯處,冰川大酒店對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木乃縣廣電局
  • 成立時間:1984年
  • 位置:縣城光明路與人民路交匯處
  • 工作人員人員:52名
基本概況,機構職能,

基本概況

吉木乃縣廣播電視局成立於1984年,位於縣城光明路與人民路交匯處,冰川大酒店對面。於2004年進行了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行局台合一,現下轄吉木乃縣廣播電視台和吉木乃口岸調頻發射台,內設辦公室、新聞中心、播控中心、發射中心、網路中心和農村電影放映管理中心,共有行政編制7名,事業編制37名(吉木乃口岸調頻發射台14名)現共有工作人員52名,其中在編人員36名,聘用人員16名,大專以上文化程度33人。在職黨員8人。目前,我局擁有2層業務用房,並配備攝像機五部,非線性編輯設備四套,硬碟播出系統一套。有自辦頻道2個,分別為吉木乃漢語和吉木乃哈語。目前擁有調頻廣播發射機6部,發射總功率1000瓦(300W2部、100W4部),轉播中央一套,中央八套和新疆漢、哈廣播節目。擁有電視發射機5部,發射總功率3400瓦(1000W3部、300W1部、100W1部),轉播中央一套、七套和新疆一套和三套共4套節目,目前可收看到模擬信號電視節目30套,數位訊號電視節目120套,有線電視用戶3000多戶。
吉木乃縣廣電局
多年來,吉木乃縣廣播電視局堅持“宣傳是中心、事業建設是基礎、管理是關鍵、隊伍是保證”的廣播電視工作方針,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及上級廣電部門的指導下,局領導班子團結和帶領全體職工克服重重困難,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牢牢把握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大局,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在條件極為艱苦的情況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紮實開展各項工作,為全縣改革、發展、穩定凝聚了力量,樹立了吉木乃開放、進取、誠信的良好形象。新聞宣傳、事業建設、行業執法、內部管理、隊伍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特別是新聞宣傳和節目創優工作成績顯著,受到了上級廣電部門的高度評價。通過多年努力,吉木乃縣廣電局現已獲得自治區級精神文明單位、自治區級衛生紅旗單位、地區級青年文明號、地區級民族團結示範單位等榮譽稱號。

機構職能

吉木乃縣廣播電視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廣電宣傳和廣播電視事業的職能部門,負責全縣廣播電視事業建設、管理、廣播電視節目播出、節目製作與新聞宣傳等工作。既是新聞宣傳機關,又是全縣廣播事業的管理部門。
1、全面貫徹中央、自治區、地區和縣委、政府在新聞宣傳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規、法律,堅持正確的新聞輿論導向,做好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工作,對自辦電視節目嚴格把關。
2、審核上報全縣各類廣播電視站、差轉站、有線電視站、衛星地面接收站的建立和撤銷。
3、貫徹執行自治區廣播電視方面的政策、法規,制定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局專業技術服務的評聘以及人員的調配管理、對外合作與交流、廣播電視專用物資定購與保管。
5、負責全縣有線電視廣播電視安裝、調試工作,指導鄉(鎮)廣播電視站業務工作。利用有線廣播、電視等多種方式,提高農村廣播電視覆蓋率。
6、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管理和保護廣播電視設施,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集體或個人,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違規行為或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7、綜合管理全局廣播電視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8、負責管理廣播電視台及口岸調頻發射台。
9、負責縣廣播電視新聞、專題節目的采編、製作與播出。
10、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吉木乃縣廣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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