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發改委、省國防科工辦、省財政廳《關於全省各設區市購買通用航空公共服務的暫行辦法》(贛發改交通〔2017〕724號),為組織開展好我市通用航空公共飛行服務工作,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安市購買通用航空公共飛行服務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29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29日
- 發布單位:吉安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通航公共飛行服務範圍(詳見附屬檔案1)
(一)應急救援飛行服務
在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和各種突發事件發生時,執行搜尋救援、物資運送、傷員轉運、空中指揮、災害評估巡查、城市消防救援、醫療救護、處突任務等飛行服務。
(二)普通飛行服務
包括:巡查監管、航空護林、電力作業、人工影響天氣、航拍航測、短途運輸、重要公務活動等非應急救援飛行服務以及市、縣級應急救援服務演練。
二、通航公共飛行服務供應單位
按照《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經政府採購程式確定,江西贛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上海金匯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華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為吉安市通用航空公共飛行服務入庫供應商,服務期限為契約簽訂之日起三年,即2019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三、通航公共飛行服務費用
飛行服務費用按服務單價和飛行時間結算,即飛行服務費用=服務單價×飛行時間。
(一)服務單價
各通航公司的不同機型採用不同服務單價,我市購買通航飛行的服務單價實行限價方式,即我市需求單位購買某機型服務單價不得高於上年度全省各地購買同一機型服務最低單價。限價每年年初調整一次,在市政府網站上公示。在不高於限定服務單價的基礎上,實際購買服務單價由飛行需求單位與通航公司議定。
(二)飛行時間
飛行總時間包括往返時間和服務時間兩部分,其中往返時間指直升機自初始起降點出發至目的地和完成飛行服務後返回初始起降點的飛行時間,服務時間指抵達目的地後開始提供飛行服務至完成服務任務的飛行時間(期間未起飛時間除外)。非整小時數按分鐘折算。
(三)費用包乾
飛行服務費用採用包乾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燃油消耗、直升機損耗、機組人員工資、飛行小時補貼、航空器及機上人員保險、軍民航空域協調費、保障車輛費、機組執行任務期間的食宿、地勤保障維護費等。
四、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實施流程
(一)應急救援飛行服務實施程式
1.飛行需求提出。基於應急救援的時效性需求,在必須採用直升機救援的情況下,市、縣兩級應急局、公安局、衛健委和119、120急救中心等部門和單位可根據救援特性,直接電話向通航公司提出應急飛行服務申請。
2.飛行需求實施。通航公司接到應急飛行任務相關信息後(包括但不限於地點、航線、飛行時間等),立即啟動快速回響機制,綜合評估氣象、空域、航空器等因素,在30分鐘內作出回復。若可實施,且管制部門同意,則按照要求組織實施飛行。飛行任務完成後,由飛行需求申請單位和通航公司現場簽署《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業務結算確認單》(附屬檔案3)並加蓋公章(一式四份,委託雙方及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一份)。
3.補辦飛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任務完成後,由飛行需求單位負責向市工信局補辦《通航公共飛行服務申請表》(附屬檔案2)審批手續。由通航公司將雙方簽署的《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業務結算確認單》原件分別送至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備案。
(二)普通飛行服務實施程式
1.飛行需求提出。在必須採用直升機飛行服務的情況下,飛行需求單位填寫《通航公共飛行服務申請表》並提前至少8個工作日報市工信局。
2.需求審批。市工信局自接到《通航公共飛行服務申請表》2個工作日內完成需求申請審批,並根據飛行服務內容,將審批同意的《通航公共飛行服務申請表》傳真至需求單位指定的通航公司。
3.飛行準備與實施。通航公司接到《通航公共飛行服務申請表》後,立即與需求單位對接,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可實施性評估,若可實施,在3個工作日內制定詳細的飛行實施方案,並將飛行實施方案反饋至需求單位。雙方正式確定飛行實施方案後,通航公司應及時組織完成軍民航報批、航空器準備、飛行人員調配、起降場地保障等準備工作,並按預定計畫和方案組織飛行任務的實施。
4.飛行小時數確認。飛行任務完成後,由飛行需求申請單位和通航公司現場簽署《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業務結算確認單》並加蓋公章(一式四份,委託雙方及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一份),並由通航公司將《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業務結算確認單》原件分別送至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備案。
五、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資金籌措和使用
(一)資金籌集
從2020年起,市政府每年籌集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600萬元,其中市本級承擔210萬元,各縣(市、區)分別承擔30萬元(不含井岡山經開區、廬陵新區)。上年如有結餘,在下一個年度按市、縣承擔比例補足600萬元。
(二)資金管理
1.專項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各縣(市、區)財政於每年1月20日前,將各自承擔的專項資金部分上繳市財政(通用航空公共飛行服務財政專戶)。
2.市工信局每季度首月10日前與通航公司核對上季度飛行結算確認單,並將飛行數據統計匯總後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覆核後於每季度首月月底前將上季度通用航空公共飛行服務購買資金撥付給通航公司;若通航公共飛行服務費用超出當年專項資金籌措費用,超出部分由市財政局報告並經市政府審定同意後,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按承擔比例籌集資金到市財政專戶後支付。
3.為支持通航起降點建設,市發改委根據各地直升機臨時起降點建設進度和驗證飛行需求,提交支付請示報告,經市政府審定後,全市直升機臨時起降點建設維修和驗證飛行費用可從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專項資金中列支,2020年最高支出不超過150萬元,以後年度新增起降點,應視通航服務實際運行情況而定,新增起降點建設維修和驗證飛行費用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六、工作要求
1.加強政策宣傳,積極培育通航市場。各地政府作為推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主體,要加大政策宣傳引導力度,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初期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強化通用航空在搶險救災、醫療救護、森林防護、安全保障等公益性領域的普及套用,促進通用航空運營服務企業的運營和發展,以此帶動發展社會事業、教育培訓、低空旅遊、商務通勤、運動競技等多種形式的通用航空運營業務和一批通航特色小鎮。
2.提供優質服務,擴大通航服務影響力。各通航公共飛行服務供應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和協定約定做好飛行服務保障,提高服務的安全性、專業性、及時性和性價比;要堅持市場為導向,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主動對接市、縣通航公共飛行重點需求單位,開展公平競爭,鼓勵在協定價格限定條件下主動提供優惠業務,加強業務推介和普及套用;要通過微信公眾號、網站、製作服務指南等方式發布服務內容、價格、流程、聯繫方式等,確保服務信息公開透明。
3.權衡工作需要,合理選擇通航公共飛行服務。各級各單位要結合工作特性和實際要求,認真權衡選擇常規車輛出行和通航公共飛行工作方式。對嚴重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且常規車輛出行無法滿足工作需求(如因路況問題車輛無法達到、時間緊迫無法及時抵達等)的應急救援服務,應第一時間選擇通航公共飛行服務;對重大活動、特殊公務任務、技術性業務等需要採用通航飛行的,可有選擇地購買服務;對常規車輛出行能夠滿足要求的普通應急救援和公共服務活動,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選擇成本更低的常規車輛出行開展工作,不得選擇通用航空飛行服務。飛行需求單位要在《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申請表》中詳細寫明購買服務理由,並結合需要提出意向性服務供應單位,準確選擇合適機型。
4.強化監督管理,嚴禁違規購買通航公共服務。各地各部門及通航公共服務供應單位要按照本方案和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有關規定要求,嚴格購買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成效,強化資金使用管理。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部門要加強購買服務行為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審計。嚴禁以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的名義,將服務行為作為個人用途或地方政府、部門活動的“面子工程”,對違規購買服務、套取財政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將移送市監察委以及司法機關,依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屬檔案:1.通航公共飛行服務範圍
2.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申請表
3.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業務結算確認單
印發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安市購買通用航空公共飛行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
吉府字〔2019〕167號
井岡山管理局,井岡山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廬陵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吉安市購買通用航空公共飛行服務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9年12月29日
解讀
一、出台背景
按照《關於全省各設區市購買通用航空公共服務的暫行辦法》提出的“各設區市政府要籌集設立購買通航公共服務資金,要大力整合公共通航服務市場,鼓勵全市公安、消防、醫療衛生、國土資源、應急、交通運輸、農業、水利、電力等部門加大力度購買通航服務,營造良好的通航環境”具體要求,為有序推進我市通航公共飛行服務購買有關工作,經廣泛調研和徵求各地各部門意見,市政府出台了《吉安市購買通用航空公共飛行服務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服務範圍、服務供應單位、服務費用、服務實施流程、服務資金籌措和使用、工作要求等六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部分:通航公共服務範圍
包括應急救援飛行服務和普通飛行服務兩大類。
第二部分:通航公共服務供應單位
通航公共服務供應單位指具有中國民航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通過中國民航局運行合格審定的通航服務運營公司。
按照《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經政府採購程式確定,江西贛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上海金匯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華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為吉安市通航公共飛行服務入庫供應商,服務期限為契約簽訂之日起三年,即2019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第三部分:通航公共飛行費用
飛行服務費用按服務單價和飛行時間結算,即飛行服務費用=服務單價×飛行時間。其中,服務單價實行限價方式,即我市需求單位購買某機型服務單價不得高於上年度全省各地購買同一機型服務最低單價。限價每年年初調整一次,在市政府網站上公示。在不高於限定服務單價的基礎上,實際購買服務單價由飛行需求單位與通航公司議定。
飛行總時間包括往返時間和服務時間兩部分。
飛行服務費用採用包乾方式。
第四部分:購買服務流程
應急救援飛行程式為:市、縣兩級應急局、公安局、衛健委和急救中心等部門和單位可根據救援特性,直接電話向通航公司提出應急飛行服務申請,飛行任務完成後補辦飛行審批手續,並提交飛行確認單備案。
普通飛行服務程式為:在必須採用直升機飛行服務的情況下,飛行需求單位向市工信局遞交申請表(需指明服務內容、時間、服務供應單位、機型、購買服務必要性等信息,領導簽字單位蓋章),市工信局審核後轉通航公司,通航公司根據申請表信息協調空域,組織實施,飛行任務完成後,需求單位和服務單位簽署飛行確認單,送至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備案。
第五部分:資金籌措和使用
籌集資金方面,從2020年起,每年籌集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專項資金600萬元,其中市本級承擔210萬元,各縣(市、區)分別承擔30萬元(不含井岡山經開區、廬陵新區)。上年如有結餘,在下一個年度按市、縣(市、區)承擔比例補足600萬元。
資金使用方面,專項資金實行專賬管理;每季度向通航公共服務供應單位撥付上季度購買服務費用;若通航公共飛行服務費用超出當年專項資金籌措費用,超出部分經市政府審定後,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按承擔比例籌集資金到市財政專戶後支付;經市政府審定同意,全市直升機臨時起降點建設維修和驗證飛行費用可從購買通航公共飛行服務專項資金中列支,2019年最高支出不超過150萬元,以後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
各地政府要加強政策宣傳,積極培育通航市場。強化通用航空在搶險救災、醫療救護、森林防護、安全保障等公益性領域的普及套用,帶動發展社會事業、教育培訓、低空旅遊、商務通勤、運動競技等通用航空運營業務和一批通航特色小鎮。
通航公共服務供應單位要提供優質服務,擴大通航服務影響力。嚴格按照方案和協定約定做好飛行服務,主動對接需求單位,發布服務內容、價格、流程、聯繫方式等,確保服務信息公開透明。
各級各單位要權衡工作需要,合理選擇通航公共飛行服務。要根據工作特性和實際要求,在常規車輛出行和通航公共飛行服務兩者之間,認真權衡選擇工作方式。
強化監督管理,嚴禁違規購買通航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