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吉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吉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吉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辦公地址:吉安市吉州區崇文路1號市行政中心西副樓3樓
主要職責,歷史沿革,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我省機關事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劃和標準。
(二)指導、監督、檢查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監督、檢查全市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擬訂全市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
(四)統籌、指導、監督全市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五)指導、協調、推進、監督、考核評價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六)指導、檢查、監督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市直單位公務員周轉住房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領導的生活服務保障工作。
(八)負責市行政中心、市民服務中心、工會婦女兒童中心、圖書館、博物館、城市展覽館、科技館、青少年宮、公務員周轉房等區域的服務保障管理工作。
(九)負責市級重大應急、調研、接待和綜合執法等公務用車保障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歷史沿革

1.2012年8月,經中共吉安市委研究決定,成立中共吉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
2.2013年2月,根據2012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21號)規定,因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設立吉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市委、市政府直屬正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3.2013年9月,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設立吉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批覆》(贛編辦文[2013]107號),同意設立吉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市委、市政府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處級。
4.2014年4月,經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吉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5.2019年1月,經吉安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吉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行政單位。
6.2021年3月,市委編委批覆,組建市機關事務中心,為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

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前,機關內設科室7個(辦公室、資產管理和採購科、物業管理科、食堂管理科、安全保衛科、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公務用車服務中心);
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後,行政科室3個(辦公室、資產管理科、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機關內部維持物業管理辦公室、食堂管理辦公室、公車管理辦公室構架運行;
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後,增加下屬事業單位1個(市機關事務中心)。

人員編制

機構改革前,根據“三定方案”市管局共有編制28名,其中正處級職數1名,副處級職數3名,正科級職數8名,副科級職數6名,處級非領導職數2名,科級非領導職數7名。
機構改革後,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現有局長1人、副局長2人,四級調研員2人,正科級實職幹部4人,副科級實職幹部1人,一級、二級主任科員2人,三級、四級主任科員5人。市機關事務中心現有主任1人、副主任2人,二級主任科員4人。

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局長
局黨組書記
副局長
劉玉蘭
局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沈建楠
局四級調研員
徐建國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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