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經營企業又稱“股權式合資經營企業(EquityJointVenture)”。由合營者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利潤、為經營共同事業所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實體。能獨立以自己名義享受權利、承擔義務,能獨立參加訴訟。合營者的出資分成股份,各方按出資比例,對企業行使權利、承擔義務。企業有一定的管理機構,如董事會,合營者大會,業務委員會等,做為法人的代表。根據合營者參與權比例的大小,可分為對等型(eqvualpartner)、參與型(associate)、聯合型(participation)。
合資經營企業又稱“股權式合資經營企業(EquityJointVenture)”。由合營者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利潤、為經營共同事業所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實體。能獨立以自己名義享受權利、承擔義務,能獨立參加訴訟。合營者的出資分成股份,各方按出資比例,對企業行使權利、承擔義務。企業有一定的管理機構,如董事會,合營者大會,業務委員會等,做為法人的代表。根據合營者參與權比例的大小,可分為對等型(eqvualpartner)、參與型(associate)、聯合型(participation)。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營企業),是指中國合營者與外國合營者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並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的企業...
國際合資經營企業是國際直接投資中常見的一種方式,是指兩國或兩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的投資者,在選定的國家或地區投資,並按照該投資國和地區的有關法律組織建立起來...
合資經營,是指國際企業在某東道國與當地某家或少數幾家企業或第三國的企業各出部分投資,分享股權、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合資經營企業又稱“股權式合資經營企業(EquityJointVenture)”。由合營者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利潤、為經營共同事業所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實體。能獨立以自己...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以確立和完成一個項目而簽訂契約進行合作生產經營的企業,是一種可以有股權,也可以無股權的契約式的經濟組織。合作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投資或者...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契約是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所簽訂的共同舉辦合營企業...
中外合資經營是指外國的公司、企業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興辦企業。根據國際慣例,合資經營企業...
合作經營企業又稱“契約式合營企業(ContractualJointVenture)”。由合作一方提供資金、技術、設備。由合作另一方提供場地、現有廠房、勞務等基礎條件,從事特定項目經營...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最主要的區別在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股權性合營企業,合資各方按註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契約...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設立,是指合營企業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式成立從而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系列法律行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8條規定:“...
境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中外投資單位按照共同簽訂的協定所規定的一定投資比例建立的,並在所在國家享有法人地位的經濟組織。...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是國務院頒發的政府檔案,該規定已經被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第648號國務院令予以廢止。...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是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ISBN是9787502319342......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是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ISBN是9787502319342 ...
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根據對外開放的政策,為適應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新情況,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2011修訂)是國務院於2011年01月08日發布,自1990年10月2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衡問題的規定是1986/02/01 頒布施行的地方法規。...... 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衡問題的規定是1986/02/01 頒布施行的地方法規...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決策》是1993年企業管理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建華。......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決策》是1993年企業管理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建華...
截至1985年,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尚未立法,除在納稅方面適用《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外,其他方面參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