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局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局是在管委會的導下,負責管委會系統財政供給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聘用、培訓、工資福利、編制管理,指導和監督區屬其他單位人事工作;負責管委會績效考核體系的建立和維護;負責轄區勞動力就業、培訓、社會保障;負責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組織開展祖居居民社會保障;負責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人力資源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勞動監察、勞動維權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開展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工傷認定、工傷事故處理;負責安全生產工作以及指導協調人才勞務中心工作的職能部門。人事勞動局堅持“人才強區”戰略,秉承“大人才、大服務”的理念,致力於構建完善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創新工作機制,強化服務職能,打造極具影響力的開發區人才高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局
  • 地址:安徽合肥蜀山區繁華大道398號
  • 職責:國家公務員和技術人員管理等
  • 郵編:230022
基本信息,內設機構,

基本信息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局是在管委會的領導下,負責管委會系統財政供給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聘用、培訓、工資福利、編制管理,指導和監督區屬其他單位人事工作;負責管委會績效考核體系的建立和維護;負責轄區勞動力就業、培訓、社會保障;負責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組織開展祖居居民社會保障;負責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人力資源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勞動監察、勞動維權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開展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工傷認定、工傷事故處理;負責安全生產工作以及指導協調人才勞務中心工作的職能部門。人事勞動局堅持“人才強區”戰略,秉承“大人才、大服務”的理念,致力於構建完善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創新工作機制,強化服務職能,打造極具影響力的開發區人才高地。
人事勞動局內部設5個職能處:

內設機構

一、人事處
1、負責研究制定管委會系統人事管理制度,以及機構設定、職能職責和人員編制(配置)管理。
2、負責財政供給單位人員招聘、錄用、調配、年度考核和軍轉幹部安置工作。
3、負責工資的調整、審核、審批;負責管委會系統各項福利及獎勵的統發和管理工作。
4、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及工人技術等級管理;負責指導人才勞務中心開展人事代理服務和人事檔案管理。
5、負責人事信息系統的更新維護及事業單位各類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
6、負責綜合性文稿的組織起草和局宣傳、網站管理維護、政務公開及績效考核工作。
7、負責局公文傳遞、印章、後勤、文檔、考勤、會務、接待、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8、負責局黨支部、工會、婦聯及組織管委會工作人員體檢工作。
9、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勞動監察仲裁處
1、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及省、市勞動法律法規,指導和監督轄區用人單位依法用工,調查排除重大勞動關係隱患,調解處理突發性重大勞動糾紛。
2、負責全區勞動關係和諧園區創建工作,做好區內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建立、集體勞動契約簽訂審查和勞動關係調解機制等工作。
3、負責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並按照兩網化工作制度對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4、負責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做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5、負責組織開展區內企業勞動保障年審、信用等級評價,協助做好社保基數稽核工作。
6、負責區內企業工傷認定及非標準工時審批工作。
7、負責全區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
8、負責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工作,做好視窗業務的接待諮詢及投訴受理登記工作。
9、負責局文明創建、綜治、政法等工作。
10、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人力資源處
1、負責區內企業用工服務,制定區內企業用工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
2、統籌校企合作工作,做好區內企業人才輸入基地建設工作。
3、負責全區勞動力職業能力建設相關工作、管理各類技工學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4、負責全區人力資源狀況的調查分析及相關工作,負責區人力資源協會的協調聯絡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年會工作的統籌協調工作。
5、負責制定區屬單位員工教育培訓方案並組織實施。
6、負責全區《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審批、年度審驗工作;負責對區內各類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會進行審批、監管。
7、負責引智工作,做好享受政府津貼專家和學術帶頭人及後備人才選拔、博士後工作站的建立以及各類人才創業基地建設。
8、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就業保障處
1、負責組織開展轄區被征地農民安置對象和保障對象的審核辦理等工作。
2、負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的審核發放工作。
3、負責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補貼(包括市區兩級補貼)、自謀職業補助費、撫養補助費、供養補助的審核發放工作。
4、負責轄區被征地農民教育補助和失業補助等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5、負責被征地農民基本醫療保障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辦理、審核等工作。
6、負責轄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
7、負責全區就業創業工作,協助做好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8、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安全生產監管處
1、負責擬定全區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要點和各成員單位目標管理責任書,分解控制指標並下達區級安全生產考核控制指標,做好對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督查考核。
2、承擔管委會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季度工作例會,組織安委會成員單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行動。
3、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授權,依法組織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安全生產投訴案件的受理、回復等工作。
4、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5、負責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煙花爆竹經營(零售)點的監管工作。
6、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申報登記,做好職業危害事故的查處工作。
7、負責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
8、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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