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區農林水務局

合肥市蜀山區農林水務局

合肥市蜀山區農林水務局,是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蜀山區農林水務局
  • 辦公地址:蜀山區樊窪路與懷寧路交口民生大廈7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林業、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組織編制農業、林業、水務工作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漁政、漁港的規劃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種子(種苗)、農藥、獸藥(魚藥)、飼料、飼料添加劑、肥料等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和依法監管工作。組織全區獸醫醫政、獸藥藥證藥檢工作,負責全區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農機、水利行政執法工作;協調部門間和街鎮間水事糾紛。
(三)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土(林)地承包、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耕(林)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工作;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及招商引資、智力引進工作;負責農業、林業、水務專業人才的培訓;負責系統內科技幹部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管理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管理農業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指導全區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承擔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 負責全區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五)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指導全區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全區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全區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全區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全區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區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組織指導江淮分水嶺綜合治理開發工作。
(七)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全區農業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開發)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組織實施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負責農業涉外事務和有關農業方面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招商引資、智力引進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推進農業對外開放;按照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
(八)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和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協調指導特色農產品開發,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九)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物資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十)負責全區林業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組織實施植樹造林工程及檢查驗收工作。
(十一)指導街鎮開展植樹造林工作;指導全區林業種苗生產和社會單位植樹造林。依法辦理林地徵用、占用,樹(林)木的砍伐、移植;監管野生動物經營;監管木材採伐、運輸及經營加工,林木種子的生產、經營,收購珍貴樹木種子或限定收購的樹木種子的許可;承辦林業行政許可事項。
(十二)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總結評比等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森林資源和濕地保護管理,開展林木採伐許可證核發、森林病蟲害的測報防治、森林抗病檢疫、區內古樹名木保護與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情處置工作。
(十四)負責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
(十五)制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建設標準和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和依法監督指導。
(十六)依法審核林業建設項目的計畫、規劃和設計方案;指導營造林工程設計並按工程相關規定進行審核。
(十七)指導全區國有林場、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森林採伐跡地更新;負責林業植物檢疫員資格審核轉報及林業植物檢驗員年審轉報;指導森林旅遊、林業種苗企業等行業管理。
(十八)負責協助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配合上級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防護標準和重要河湖、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配合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配合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組織開展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十九)擬訂農機化發展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指導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依法加強農機安全監管工作。
(二十)承擔本區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管理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落實區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開展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工作。開展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做好重要河、湖、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開展河、湖、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二十二)指導農村水利工作。協助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三)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區水庫移民扶持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區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二十五)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區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二十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執行節水行業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落實區節約用水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七)開展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配合上級對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
(二十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水利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相關規劃、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十九)負責全區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十)組織指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林長長工作。
(三十一)負責本區農業、林業、水務行業管理;監督管理本系統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三十二)組織實施有關農業、林業、水務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及有關證件的初審、核發工作。
(三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會計核算中心)
協助局領導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等。
農業科(畜牧水產)
貫徹落實全區農業、畜牧、水產等相關工作;推進鄉村振興工作;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政策,指導、管理和監督農村集體財務、資產和減輕農民負擔、土地承包及使用權流轉工作,開展農業對外合作等。
鄉村振興科
主要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具體工作等。
林業科
推進林長制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林業發展和林業資源保護、退耕還林、植樹造林年度計畫;指導全區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落實全區森林防火工作;開展野生動物管護工作;組織病蟲害防治工作等。
水務科(水政監察大隊)
指導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組織汛前檢查和農村防汛抗旱的各項準備,農村防汛抗旱經費和物資的計畫、管理和調度;負責全區水生態文明建設、環巢湖項目謀劃、申報、組織實施,重大水利項目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區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工作,加強水利水政監察執法等。
河長辦
負責河庫水資源管理保護、水功能區管理、規範水域岸線管理,組織河道內各類排口審查,聯合環保局開展跨界河流斷面水質水量監測,推進節水型社會和水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負責河庫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水土流失預防與治理,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河庫清理整治,依法查處河庫管理範圍內水事違法行為。
環湖辦
配合市環湖辦相關工作,做好蜀山區環巢湖項目謀劃
農機管理科
組織農業機械駕駛員技術考核、辦理農業機械入戶、異動、轉籍、封存、報廢、安全技術檢驗以及發放拖拉機(含拖拉機變形運輸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號牌、行駛證和駕駛證,辦理年度年審手續;負責農機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農機購機補貼審查和發放工作等。
蜀山區動物衛生監督所
依法對動物、動物產品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動物、動物產品的生產、經營、運輸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對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進行監督執法,按規定報告動物疫情; 負責對動物防疫工作進行監督,依法查處違反動物防疫的行為; 依法對種畜禽、獸藥、飼料飼草實施監督管理; 負責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等
蜀山區小蜀山分乾渠管理所
為農村水利建設提供技術支持與管理保障、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肖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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