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

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

根據中國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合肥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合發[2009]25號檔案)精神,設立市林業和園林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
  • 辦公地址:市政府辦公中心三區裙樓B段、C段
  • 性質: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領導介紹,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和園林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市林業和園林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制定林業和園林建設目標,組織編制系統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
(二)依法審核林業和園林建設項目的計畫、規劃和設計方案;指導營造林工程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綠化作業設計並按工程相關規定進行審核。
(三)依法辦理綠(林)地徵用、占用,樹(林)木的砍伐、移植;監管野生動物經營;監管木材採伐、運輸及經營加工,林木種子的生產、經營;承辦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等林業和城市園林行政許可事項;依法審核建設項目綠地率指標、附屬綠地指標、城市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綠(林)地比例和新、改、擴建工程綠地建設項目。
(四)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全民義務植樹;組織指導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參與全市國有林場、苗圃、各類公園、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森林採伐跡地更新;指導花卉盆景賞石、森林旅遊、林業種苗、園林施工企業等行業管理。
(五)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和城市綠地管理的責任;組織開展森林資源、城市綠地和古樹名木調查、監測和統計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實施木材流通管理。
(六)參與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和養護招投標工作;參與綠化工程的驗收移交;組織指導全市林木和綠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檢疫工作。
(七)組織制定本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標準和規範,制定古樹名木保護等級標準,制定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建設標準和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和依法監督指導;組織指導林業產業標準擬訂和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全市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野生動植物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的調查、保護和利用;負責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進出口管理;擬訂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濕地保護工作。
(九)組織、指導和監督本市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組織開展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十)擬訂全市林業和園林綠化的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及新技術的套用,制定技術規程、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一)承擔推進全系統體制改革,保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事業單位、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梅國勝  局黨委書記、局長梅國勝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監察室、計畫財務處。
李曉輝 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李曉輝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規劃發展處、造林和產業發展處,負責林業園林規劃、統計、招商引資、造林項目建設和林業產業化等工作。協管計畫財務處。聯繫逍遙津公園及廬江縣林業園林工作。
施光金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施光金分管森防站、森林防火辦,負責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等工作。聯繫市森林公安分局、蜀山森林公園及巢湖市、巢湖經濟開發區林業園林工作。
張俊平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俊平分管公園管理處、市綠化施工養護管理處、局辦公室組織人事,負責組織人事、綠化養護管理、公園管理、文明創建及安全生產等工作。聯繫環城公園及廬陽區、包河區林業園林工作。
張晉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晉分管森林資源管理處(野生動植物保護處),負責森林資源管理、野生動物保護、林業行政許可等工作。協管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聯繫野生動物園、市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及肥西縣林業園林工作。
汪新華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汪新華分管城鎮綠化建設處、綠管站,負責園林綠化技術、科研及園林綠化項目建設等工作。協管規劃發展處。聯繫花沖公園、植物園及瑤海區、新站區林業園林工作。
王榮林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榮林分管局辦公室行政事務、工會、機關黨委,負責行政管理、機關黨委、工會、共青團、宣傳、信訪、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聯繫市苗圃、市苗木花卉協會及長豐縣林業園林工作。
洪愛軍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洪愛軍分管綠化管理處(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蜀山西擴辦,負責園林綠化行業管理、社會綠化監督檢查等工作。聯繫三國遺址公園、市風景園林學會及蜀山區、高新區林業園林工作。
於寒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於寒分管督查室、林業科技推廣中心(林木種苗管理站),負責局重點工作檢查督查、林業科技推廣、種苗管理等工作。協管造林和產業發展處、森防站。聯繫杏花公園及肥東縣林業園林工作。
王萍 局調研員王萍分管老幹部處,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協管局監察室。聯繫包公園工作。
孟德平 局黨委委員 紀委書記 孟德平分管監察室。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綜合性檔案、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的起草及其他上報文字材料的審核把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綜合協調、聯絡和行政後勤服務;負責綜合目標責任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檔案、保密、信訪、接待、外事、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負責組織編寫地方志;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治安保衛、消防、綜合整治和雙擁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和局入口網站宣傳和維護;負責招商引資。
(二)規劃建設處
組織編制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牽頭園林綠化專項規劃及相關詳細規劃編制工作,制定全市城鎮園林綠化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市級政府投資園林綠化建設項目質量管理和城市綠地資源調查管理;參與市級政府全額投資建設工程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查,負責有關園林綠化建設項目設計方案的審核、徵求意見,負責推進全市綠道建設和全市園林綠化相關指標統計。
(三)造林和產業發展處
負責林業發展和退耕還林、封山育林、植樹造林工作;負責監督實施林業專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指導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建設;指導全市林業園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指導全市種苗生產管理和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管理;承擔引導、調控、規範林產業工作,研究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的建議和政策措施;負責新農村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林業方面花展、博覽會工作。收購珍貴樹木種子或限定收購的樹木種子許可。
(四)森林資源管理處(野生動植物保護處)
負責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調查、規劃、監測、開發利用、保護工作;編制下達全市森林採伐限額,並負責監督限額採伐制度的執行和林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組織指導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理;負責國家、省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管理和瀕危物種進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野生動植物馴養繁殖、經營加工運輸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對縣、區林業植物檢疫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情處置工作的監督檢查;專業林業植物檢疫員資格審查轉報;林業植物檢驗員年審轉報。
(五)濕地管理處
擬定全市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濕地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指導全市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重要濕地及濕地的開發利用,指導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的建設管理,承擔國際濕地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六)綠化管理處(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擬訂林業和園林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負責監督檢查《森林法》、《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等國家及省市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和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的執行情況;負責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社會綠化指導、監督和評比表彰工作,負責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劃定“綠線”並進行“綠線”管理;負責古樹名木和珍貴樹木的鑑定和保護;負責綠化行業管理;負責城鎮臨時占用綠地、樹木砍伐、移植許可證,古樹名木移植許可證等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林業園林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管理。
(七)公園管理處
負責公園的行業管理;負責公園的綠化養護、設施維修、衛生保潔等工作;負責公園節慶活動、經營管理等工作;負責道路綠化、遊園廣場等養護管理工作;負責編制綠化養護標準和定額;組織綠化養護工作考核評比獎懲;負責文明創建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城市綠化的搶險救災、突發事件處理。
(八)計畫財務處
負責編制系統部門預算和年度財務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局系統財務工作,加強票證和有價證券的管理,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和預算外資金的管理;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直屬單位經濟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九)工會
負責局系統基層工會組織建設,指導基層工會工作;負責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活動;負責工會系統開展的評選、表彰工作;負責局系統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系統精神文明和文明行業建設工作。
(十)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黨的組織建設;負責局機關的政治理論學習;負責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負責學習型機關建設;負責落實共青團工作。
(十一)總工程師:
負責林業和園林的重大決策、重要事項的調查研究;負責林業園林技術工作,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及新技術的套用;會同有關業務處室制定相關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查、施工圖審批。
(十二)老幹部處
負責宣傳貫徹上級有關離退休幹部的方針政策及規定,做好離休、局級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老幹部走訪慰問和日常生活服務,負責接待和處理離退休人員的來信來訪工作,解決老幹部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保持老幹部隊伍的穩定;負責檢查和督促局系統離休、局級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實。
(十三)督查室
根據局黨組的要求,負責對上級機關重要檔案、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同志重要指示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確定和局領導批示交辦的工作事項的檢查督促工作。
(十四)林長制辦公室
負責林長制相關工作。
(十五)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地理位置

地址:東流路100號合肥市政務中心一區12層
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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