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會議號召,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區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會議號召

會議號召,全區上下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和區委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三做四創”主線,認真踐行五大發展理念,全力推進“五大平台”建設,不斷開創“安徽新中心、品質首善區”建設的嶄新局面,努力為合肥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建設、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6年12月30日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葛銳區長代表區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高度評價過去五年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所取得的顯著成績,充分肯定區政府過去五年的工作。報告提出的未來五年總體目標以及2017年目標任務、重點工作,完全符合包河實際,充分體現了全區人民的意願,經過努力是可以實現的。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關於包河區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
(2016年12月30日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查了區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合肥市包河區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7年計畫草案的報告》及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並根據區四屆人大一次會議計畫和預算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關於合肥市包河區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7年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關於包河區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7年預算的決議
(2016年12月30日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查了區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合肥市包河區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7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7年預算草案,並根據區四屆人大一次會議計畫和預算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關於合肥市包河區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7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7年區級預算。

關於區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6年12月30日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胡權明代院長所作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關於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6年12月30日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劉宗言主任所作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關於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6年12月30日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合肥市包河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潘孝峰檢察長所作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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