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解經法,基督教解釋《聖經》的方法之一。對《聖經》所載神跡奇事進行“合理化”的解釋。18、19世紀產生於德國。18世紀中葉,德國基督教新教神學界出現對《聖經》中耶穌所行神跡持懷疑態度的思潮。1744至1767年間, 自然神論《聖經》學家萊馬魯斯(Hermann Sa-muel Reimarus,1694—1768)寫出一批論著,生前未能發表,死後由其友人萊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1729—1781)等陸續出版問世。論著認為耶穌神跡全為“福音書”作者所編造,此說引起神學界很大震動。德國神學家、解經學教授保祿斯(Heinrich Ebe-rhard Gottlob Paulus,1761—1851)既接受其影響,又認為需維護《聖經》及其作者的信譽,乃創合理化解經法。認為“福音書”所載耶穌神跡奇事, 皆為確曾發生的事實,但經目擊者的錯覺和誤解,被認為是超自然的神跡。例如, 耶穌在海面行走, 只不過是行在海灘上,晚間被船上門徒於朦朧中錯視為行於水面;以五餅二魚使五千聽道者吃飽,只是當一少年帶頭拿出僅有的五餅二魚分與別人後, 大家受感動而紛紛取出隨帶乾糧,遂使大家普遍吃飽等。這一解經法,雖曾一度引起各方面注目,但多被認為缺乏根據而未獲普遍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