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縣財政局

合江縣財政局

合江縣財政局,根據《合江縣機構改革方案》(合委發〔2019〕2號)和《關於〈合江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合機改〔2019〕2號),合江縣財政局(簡稱縣財政局)是合江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合江縣國有資產和金融工作局牌子。

合江縣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合江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趙光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江縣財政局
  • 外文名:Hejiang County Finance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趙光勇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辦事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全縣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縣、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組織起草財政政策和稅收規範性檔案。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縣稅政事項。
(三)負責管理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縣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縣級預決算公開。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實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編制地方政府債餘額限額計畫,統一管理政府外債,防範財政風險。
(七)牽頭編制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縣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縣級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擬定縣級國有資本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縣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縣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
(十一)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經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國有資產和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國有資產和金融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縣與鄉鎮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縣以下政府間財政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地方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推動形成稅法統一、稅負公平、調解有度的稅收制度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形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職責分工

 1、稅政管理職責分工
縣財政局負責組織縣稅務局等部門提出地方稅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負責組織起草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縣財政局負責在授權範圍內對稅收政策進行解釋,縣稅務局對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並向縣財政局備案。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
縣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縣稅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縣財政局及時共享。
 3、各類投資基金
縣財政局負責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工作,負責參與指導各類投資基金規範發展,會同縣發展改革局及縣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財政性資金出資發起設立或參股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縣國有資產和金融工作局參與指導各類投資基金規範發展。縣發展改革局負責推動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府對私募股權基金出資的標準和規範。
 4、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事權劃分
縣財政局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綜合管理,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縣機關事務辦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調配處置等具體事務工作,接受縣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交辦督辦、信息宣傳、後勤保障、目標考核、機關保密、政務公開、國家安全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意見、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開展史志編纂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股。組織財政信息資料庫建設。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縣級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擬定工作。承擔彩票資金管理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城市建設、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補貼有工作。組織制定和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及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相關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
(三)財會法規股。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契約協定等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本系統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定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組織財政普法工作。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的考試和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工作。
(四)預算股。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縣級財政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縣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匯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工作,辦理縣與鄉鎮財政結算事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縣稅收事項。負責組織起草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稅收政策調整方案。負責提出地方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負責稅源培植。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縣域內稅收退稅工作。
(五)國庫股。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縣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組織實施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制度。依法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
(六)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股。擬訂全縣政府採購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管理評審專家。負責審核縣級政府採購預算。核准縣級政府採購方式。監督管理全縣政府採購活動。負責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負責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
(七)經濟建設股。承擔工業、交通、能源、商貿、糧食和物資儲備、基建、應急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工作建議。辦理基本建設投資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有關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涉及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
(八)行政政法股。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九)科教與文化股。承擔宣傳、文化和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縣屬學校等財政教育資金。
(十)社會保障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股。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貫徹落實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地災治理、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測繪、國家公園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十二)農業農村股。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
(十三)資產管理股。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推行縣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基金縣級出資的資產管理;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履行企業出資人職責並監督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承擔國有企業人事、安全、黨建、考核、工資、董(監)事的派出、人員的培訓教育等相關工作。
(十四)債務股。負責全縣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債務規模控制、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債券管理、風險防控、統計分析、信息公開和加強政府隱性債務監管工作。負責外債管理有關工作。
(十五)金融股。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負責銀行、證券、基金、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引進、設立及服務協調工作。承擔財政政策與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防範地方金融風險。承擔財政金融互動獎補和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相關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國有金融企業資本管理工作。承擔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相關工作。
(十六)財政監督與績效管理股。牽頭建立財政監督與績效管理制度機制。負責重大財政政策落實、財經紀律執行、行業執業質量等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牽頭組織開展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工作,督促開展績效目標管理和評價結果套用工作。負責本部門的內控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股。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退休人員等工作,承擔信訪工作。指導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其下屬單位的黨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行政編制

縣財政局行政編制40名。其中:局長1名(兼縣國有資產和金融工作局局長),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總會計師1名;股級職數17名。保留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行政審批和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按省市部署實施,具體事項另文明確。
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合江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趙光勇
合江縣財政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鄭真貴
合江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董如銀
合江縣財政局黨組成員、財監局局長:楊向前
合江縣財政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劉旭
合江縣財政局副局長:任忠偉
合江縣財政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王莎
合江縣財政局保留副科級待遇幹部:黃祖玉、伍倫君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由中共合江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合江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1月28日起施行。

辦事指南

辦公地址

聯繫地址:合江縣少岷路497號。

辦公時間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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