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代政府起草民政工作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江縣民政局
- 地點:合江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所獲榮譽,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三)增加組織實施減災工作。
(四)增加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的職責。
(五)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貫徹落實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
(四)組織和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五)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六)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和上報災情;管理、分配有關救災物款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縣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貫徹執行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八)負責全縣村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和行政區劃名稱、地名的命名、更名,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發布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
(九)指導實施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和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十)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貫徹落實社會福利事業和慈善事業發展、社會福利生產及其扶持保護的政策和標準;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婚姻和收養登記、殯葬管理和救助管理工作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全縣殯葬事業發展規劃;承辦殯葬、婚姻案件的行政複議;負責殯葬服務機構的審批報批;管理監督和檢查殯葬事務工作;負責推行殯葬改革。
(十二)指導、監督全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社會服務統計管理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和制度化。
(十五)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合江縣民政局設6個內設機構和合江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辦公室(監察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績效管理等工作;承擔民政信息和相關新聞發布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民政行政執法;負責民政法制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核以及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貫徹執行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分析全縣民政信訪工作情況;牽頭、協同各業務股室信訪事項的接待、處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協調處理有關民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指導民政系統信訪維穩工作;負責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有關規定的情況。
(二)政權區劃股(縣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縣勘界領導小組辦公室、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社區建設領導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日常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貫徹落實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自治組織建設法規、規章和政策;貫徹實施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組織開展村民自治模範單位及和諧社區示範單位的創建工作;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和社區志願者註冊登記工作;組織編制全縣地名規劃,發布標準地名;承擔全縣村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和行政區劃名稱命名、更名,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鄉鎮、街、路、巷、村等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開展全縣行政區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三)優撫安置股(縣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落實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負責優撫事業經費預算安排、劃撥和管理;指導光榮院、烈士陵園建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的法規、規章、政策和安置計畫;管理、分配安置經費;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四)社會事務股(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貫徹落實婚姻、收養登記、殯葬管理和救助管理工作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全縣殯葬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工作;承辦殯葬、婚姻案件的行政複議;推行婚俗改革;主管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指導殯葬、救助服務機構建設管理工作;管理監督和檢查殯葬事務工作;推行殯葬改革;負責殯葬服務機構的審批報批;擬訂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相關政策和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貫徹落實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並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前置審查管理和執法監察;負責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承擔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年檢工作;負責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間組織信息收集管理工作;承擔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審批工作;承擔建設社會公共墓地初審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五)救災福利股(縣慈善會、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減災規劃和抗災、救災工作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擔上級減災委員會布置的相關工作;協調跨區域減災、救災合作事宜;核查影響災區民眾基本生活的災情,組織救災,慰問災民;接收和分配救災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賑災和慈善捐助活動的開展;貫徹國家有關救災、捐贈和社會福利的政策和法規;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全縣救災捐贈和社會福利捐贈等慈善活動,查處違反救災捐贈和社會福利捐贈的事件。負責縣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檢查、指導福利企業扶持政策的落實;指導全縣福利企業、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的實施。
(六)社會救助股
健全全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體系;擬訂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和臨時救助標準、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負責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和社會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推動農村基層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與發展。負責臨時救助及特殊對象的救助工作;實行城鄉民眾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資料、檔案的規範化管理;指導全縣城鄉民眾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開展;檢查、督促城鄉民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關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貫徹執行農村五保和敬老院工作相關政策和法規,指導全縣農村五保和敬老院工作;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
合江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全縣雙擁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軍地雙方貫徹落實雙擁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動和組織社會力量開展雙擁和軍民共建活動,督查縣雙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做好縣政府雙擁督辦事項的目標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合江縣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含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和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縣雙擁辦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正股級職數7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五、其他事項
(一)合江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由縣民政局管理。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31日,被授予“四川省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