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新設式併購

合併新設式併購

合併新設式併購是一個經濟術語。

基本介紹

合併新設式併購是指合併雙方將各自的淨資產投入到新設立的公司,原合併雙方各自的主體資格被取消。由於是以合併雙方的整體資產的質量按質論價確定雙方淨資產所占新公司的股權比例,有利於合併雙方之中的優質資產發揮作用。但是合併新設是取消了原有的主體資格。按照中國的公司法規定,對原有企業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前的業績可以連續計算,在變更為股份公司一年後如達到公司治理要求的可以申請發行股票。如果企業擬儘快上市,則此種併購方式將會拖延上市時間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