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與中國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

司法改革與中國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

《司法改革與中國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是2016年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法改革與中國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
  • 作者:龍宗智
  • 出版社: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5月1日
  • 頁數:498 頁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621160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司法改革與中國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是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主要圍繞我國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這一主題,以刑事訴訟法對證據制度修改的內容為主要對象,就我國刑事證據制度運行和制度完善涉及的主要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司法改革與中國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注意把握近年來司法改革的脈動,結合刑事訴訟法的修改,以及之前“兩個證據規定”的頒布施行,同時結合新一輪司法改革完善“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對證據制度完善的要求,既關照過去,又前瞻未來,尤其注重現實的司法適用和制度完善,研究了司法改革方案中確定的、中國刑事證據制度中*突出的問題。《司法改革與中國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將刑事證據法的基本法理與中國刑事司法實際結合起來,努力實現理論創新,完善適合中國實際的刑事證據理論,從而為制度規範與實際操作提供依據與指引。

圖書目錄

第一章 證據概念和分類
第一節 法律規定及立法精神
第二節 實踐效應與存在的問題
一、證據概念之檢討
二、現行證據分類制度之檢討
第三節 實務處理意見
第四節 制度完善建議
一、關於證據概念的制度調整
二、關於證據法定分類制度的改革
第二章 非法言詞證據排除規則
第一節 立法與司法解釋的意義與精神
第二節 實踐操作及存在的問題
第三節 司法操作上的完善
一、刑訊逼供的認定問題
二、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方法的認定問題
三、反覆自白是否應當排除?
第四節 制度上的修改完善
一、對刑訊逼供標準的細化
二、明確“等非法方法”的範圍
三、明確反覆自白的排除及範圍
第三章 非法實物證據排除規則
第一節 立法與司法解釋的意義與精神
第二節 實踐操作及存在的問題
第三節 司法操作上的完善
一、非法實物證據的適用證據類型問題
二、“不符合法定程式”的認定問題
三、“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判斷問題
四、補正或合理解釋問題
第四節 制度上的修改完善
一、擴大非法實物證據的範圍,使其涵蓋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二、對“不符合法定程式”進行明確界定,澄清其中不合理之處
三、對“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立法明確具體判斷標準
四、限制可以補正或合理解釋的證據範圍
第四章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程式問題
第一節 我國非法證據排除程式概述
一、排除程式的立法過程
二、排除程式的主要內容
三、現行排除程式的基本特徵
四、排除程式的總體問題
第二節 檢察機關主導之非法證據排除程式
一、主要法律規定的解讀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三節 審判機關主導之非法證據排除程式
一、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內容
二、存在的問題
第四節 程式反思與制度完善
第五章 不被強迫自證其罪原則
第一節 規定的意義與含義
一、刑事訴訟法規定不被強迫自證其罪原則的意義
二、該原則的引入並不意味著沉默權的確立
三、法律為何未明示沉默權
第二節 實踐中的問題分析
一、對供述“自願”或“強迫”的探討
二、強迫範圍的界定
第六章 直接言詞原則實施及相關問題
第七章 物證、書證證據規則
第八章 刑事鑑定與非鑑定專家意見
第九章 筆錄類證據的審查判斷規則
第十章 視聽資料證據研究
第十一章 電子數據證據研究
第十二章 技術偵查證據規則
第十三章 行政執法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使用
第十四章 刑事辯護證據規則
第十五章 “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與方法

作者簡介

  龍宗智,1954年9月生,四川成都人。現任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四川大學法學研究所所長。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人民檢察院特邀專家諮詢員、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檢察學研究會副會長。1982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本科,1999年獲法學博士學位(西南政法大學),曾任西南政法大學校長。主要著作:《相對合理主義》、《刑事庭審制度研究》、《理論反對實踐》、《證據法的理念、制度與方法》等。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雜誌上發表獨著論文26篇,其餘法學文章發表20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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