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協助協定

【司法協助協定】國家間在辦理司法訴訟案件方面同意互相給予協助的協定。它通常執行締約國法院的委託,僅限於民商事務司法程式上的協助,如送達檔案、傳訊證人、蒐集證據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它內容包括較廣,除相互執行法院委託外,還有對締約國公民的法律保護,訴訟上各項權利的享受,判決的承認和執行,民事家庭案件中法律的適用和管轄的確定,以及刑事案件中罪犯的引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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