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

司法公信是指社會公眾在對司法制度、司法機關、司法權運行過程及結果進行認知和判斷後,所形成的一種信任和尊重的社會心理狀態。司法公信的獲得,客觀上要求司法機關自身做到司法公正與權威,同時也需要社會公眾的主觀感知,二者缺一不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法公信
  • 釋義:社會誠信的基本保障
  • 管理單位:司法機關
  • 原則:法律承認其法律效果
釋義,詞源,

釋義

司法公信社會誠信的基本保障,是指在司法機關依法行使司法權,裁判過程和裁判結果得到民眾充分信賴、尊重與認同。重點圍繞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司法公開、加強司法工作監督和司法執法能力建設等領域,加強誠信建設,促進司法公正

詞源

從詞源角度分析,司法公信是由“司法”和“公信”二詞複合而成的,並在法治國家的語境下獲得了其相對固定的含義。是故,對“司法”和“公信”分別形成共識理解,成為提煉司法公信內涵的話語基礎和邏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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