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尚寬

史尚寬

史尚寬(1898—1970),安徽安慶桐城南鄉(今樅陽縣會宮鎮史家灣人),民國著名法學家,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人,作為迄今為止獨立完成"民法全書"的第一人,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而且"余復從事著述",涉獵的領域廣泛,幾乎包含了法學的大部分領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勞動法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史尚寬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898年農曆元旦
  • 逝世日期:1970年11月12日
  • 職業法學家
人物介紹,作品著述,歷史貢獻,

人物介紹

史尚寬,字旦生,安徽安慶桐城南鄉(今樅陽縣會宮鎮史家灣人),性厚重而穎悟,十一歲能文章,十五歲留學日本,由京都第三高等學校而東京帝大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22年秋赴德國柏林大學研究法律,越兩年轉法國巴黎大學研究政治經濟。1927年返國,歷任中山、中央及政治大學教授、"立法委員"、"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委員長"、"考試院秘書長"、"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考選部部長"、"司法院大法官"、"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所長"等職。曾躬預民法、憲法及其他重要法典之起草及制定。公餘復從事著述,曾獲"教育部"頒法科學學術獎。先後出版民法專著十四種、論文數百篇,近千萬言,為法學界放一異彩。惜1970年11月12日寅時因胃癌不治逝世,同月25日安葬於台北縣八里鄉米倉村飛雁山墓園,享年七十有三。

作品著述

主要有:
1、 勞動法原論,初版於1934年,上海世界書局,約30餘萬言。
2、 民法總則釋義,初版於1936年9月,匯文堂新記書局,約25餘萬言。
3、 民法原論總則,初版於1947年,大東書局,約20餘萬言。
4、 法學概論。
5、 法制
6、 立法程式及立法技術
7、 行政法要旨
8、 行政法論,初版於1956年,自行出版,約25餘萬言。
9、 信託法論,初版於1946年,商務印書館,約9.5餘萬言。
10、 土地法原論,初版於1951年,中正書局,約36餘萬言。
11、 債法總論,初版於1954年,自行出版,約80餘萬言。
12、 物權法論,初版於1957年,自行出版,約50餘萬言。
13、 債法各論,初版於1960年,自行出版,約90餘萬言。
14、 親屬法論,初版於1964年,自行出版,約70餘萬言。
15、 繼承法論,初版於1966年,自行出版,約50餘萬言。
16、 民法總論,初版於1970年,自行出版,約65餘萬言。
此外,史尚寬先生還著有民刑法論叢、憲法論叢、民法研究、著作權法論等專著,從而形成了其在法學界的顯著地位。其中,史尚寬先生著述中影響最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當數他的"民法全書",具體包括:民法總論、物權法論、債法總論、債法各論、親屬法論、繼承法論。寫作的順序為:"民法作者多始於總則,次及其他各編,著者反先債總、債各,而以次及於物權、親屬、繼承,最後始重寫總則,雖有異於常規,然其中亦不無一理,該以總則為各編之領綱,繁中取簡,以明其表里精粗,知其原委常變,方可領會其運用之妙。實於演繹之方法中,兼寓有歸納之意。"

歷史貢獻

民國時期,是我國法學發展一個比較獨特的時期,它獨特的社會歷史環境為各種法律思想的傳播提供了相對寬鬆的條件和氛圍民國法學家們從各自的政治立場和學術研究方向出發,對各種法律思想提出了不同的解說和解決問題的思路。這些都使得後來人在解決當下問題時受益良多,成為中國法制現代化進程中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而被學界譽為“中國民法第一人”的史尚寬先生是這時期突出的代表之一。他數十年如一日,執著地進行民法學的研究和立法實踐,將世界先進的立法潮流與中國現實情況相結合,使得“社會本位”、“民商合一”、“三民主義”的思想得以重新詮釋史尚寬先生的民法思想仍為連結中國傳統民法學與現代民法學的關鍵性環節,承上啟下溝通歷史與未來的橋樑。
史尚寬先生,安徽桐城人,生於1898年農曆元旦,故字旦生。自幼聰穎,十一歲能文章,十五歲時留學日本,先在京都第三高等學校學習,而後進入日本著名的帝國東京大學法律系,接受法學系統訓練,先後共9年,獲得法學學士學位。1922年秋,又遠赴德國柏林大學繼續深造,研究法律。在德國學習兩年後又轉赴法國巴黎大學繼續研究政治經濟。就這樣,史尚寬先後留學日本德國法國,共十三四年。
1927年,史尚寬先生學成歸國,先後擔任中山大學、中央大學以及政治大學教授。1927年4月,蔣介石國民黨政府定都南京,開始著手立法。同年6月,設立法制局。1928年12月,國民政府“立法院”成立。1929年1月,在“立法院”成立“法制委員會”,下設“民法起草五人小組”。史尚寬由於民法學的紮實功底,先後擔任“立法委員”、“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委員長”、“民法典起草人”等職。參與編纂《民國民法典》,獨立編纂《民法全書》六冊卷,被學界譽為“中國民法第一人”。 1970年11月12日,史尚寬先生因胃癌不治逝世,享年七十有三。
史尚寬先生是民國時期的著名的法學家,其研究範圍幾乎包含了法學的大部分領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和勞動法等。根據不完全統計,史尚寬先生的著述主要有:《勞動法原論》,《民法總則釋義》,《民法原論總則》,《法學概論》,《法制》,《立法程式及立法技術》,《行政法要旨》,《行政法論》,《信託法論》,《土地法原論》,《債法總論》,《物權法論》,《債法各論》,《親屬法論》,《繼承法論》,《民法總論》,等等。
其中對後世影響最大的莫過於《民法全書》了。史尚寬先生從上世紀五十年代開始,經過20年的不懈努力,先後完成《債法總論》、《債法各論》、《物權法論》、《親屬法論》、《繼承法論》、《民法總論》共6冊巨著,總計400餘萬字,合稱《民法全書》。《民法全書》的完成,標誌著中國式的民法理論完整體系的建立,是後來民法學者學習與研究民法理論時必讀的權威學術著作。而史尚寬先生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人,作為迄今為止獨立完成"民法全書"的第一人,為後世的每一位法學學子深深敬重,並使其青史留名,芳澤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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