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久鏞

史久鏞

史久鏞,男,著名國際法學家。1926年10月9日生於浙江寧波。早年就讀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獲政治學學士學位,後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修法學,獲國際法學碩士學位,1951年畢業後留校從事國際法學研究。外交部原法律顧問,聯合國國際法院原院長。

1994年2月6日,任聯合國國際法院大法官,2000年2月至2003年2月任國際法院副院長,2004年2月6日當選聯合國國際法院院長。這也是自聯合國國際法院1946年成立以來首位中國籍法官擔任院長。

2018年12月18日,黨中央、國務院授予史久鏞同志改革先鋒稱號,頒授改革先鋒獎章,並獲評“外交領域國家利益的忠實捍衛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史久鏞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浙江寧波
  • 出生日期:1926年10月9日
  • 職業:國際法研究
  • 畢業院校上海聖約翰大學
人物簡介,主要兼職,相關作品,重要活動,接受採訪,歷史上第一位中國籍院長,中國外交部長致電祝賀,人物評價,人物榮譽,

人物簡介

具有卓越學識和公正品格的人
這是自國際法院1946年成立以來,首次由中國籍法官擔任院長。在此之前,史久鏞曾於1993年11月首次當選國際法院法官,任期9年。2002年10月21日,第57屆聯合國大會再次以高票選舉他為國際法院法官。在此之前,史久鏞曾於2000年2月當選為聯合國國際法院副院長。史先生的當選,誠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唐家璇在賀電中所說,是國際社會對其"卓越學識和公正品格的肯定",是"個人的榮譽,是中國法學屆的榮譽,也是我們國家和民族的榮譽"。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梁淑英曾在早年和史久鏞打過交道,他評價史"話不多,很持重、嚴謹,對專業知識十分嫻熟精通"。梁教授記得,史久鏞曾多次以中國代表團代表或法律顧問的身份參加國際會議及外交談判。
史久鏞史久鏞
1985年到1993年任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首席代表處法律顧問,在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判斷中,史久鏞高水平、出色地發揮了法律專家的作用。在梁淑英教授看來,史當選"充分說明他無論學識還是品德都贏得了其他法官的認同與尊敬"。
國際法學研究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相林認為,在史久鏞當選國際法院院長的背後,折射出中國在國際私法仲裁機構的地位日漸提升。
"只要有過一點國際法常識的人,就不可能不知道史久鏞這個名字。"在北京國際法學界的很多圈內人士看來,史先生的當選是其個人學識、人品的"必然結果"。
現年77歲的浙江寧波人史久鏞,在國際法學領域堪稱學識淵博、造詣精深。談到如何走上國際法學道路的問題,史久鏞說,在他上大學的時候,中國正處於戰爭年代,"9.18"、"8.13"、第二次世界大戰等事件讓他意識到"弱國無外交"的深刻含義。也使他經常思考國際法治和世界和平的問題,並因此對國際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最終走上了國際法學研究的道路。
1948年,史從上海聖約翰大學政治系畢業,並於1951年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國際法學碩士學位。1954年回國後,史久鏞一直從事國際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1980年開始擔任外交部的法律顧問,參與關於香港回歸問題的中英談判,並擔任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法律顧問。
1987年,史被選為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直到1993年11月當選國際法院法官。
忘卻自己的國籍
在國際法院的答疑手冊上有這么一句話:國際法院的大法官一旦當選,就不再代表他們各自的政府。
國際法院是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院規約》於1946年設立的,其前身為1922年有國際聯盟設立的常設國際法院,院址設在荷蘭海牙和平宮。作為聯合國六個主要機構之一,國際法院的主要職責是審理國家間的法律爭端案件,它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按照《國際法院規約》,國際法院由15名不同國籍,其任職資格要求品格高尚,並是一國具有最高司法職位或公認的國際法法學家。
在這次判決以色列隔離牆問題之前,國際法院成立至今已作出74個判決,內容涉及陸地及海洋劃界,領土主權、不使用武力、不干涉內政、外交關係、劫持、庇護、國籍、通行權和經濟權利等諸多法律問題。
史久鏞在海牙就以色列修建隔離牆宣讀裁定書史久鏞在海牙就以色列修建隔離牆宣讀裁定書
由於國際法院所審理的案件涉及一國甚至多國重大利益,國際法院的法官被要求做到"絕對公正",並在行駛職權的過程中忘記自己的國籍,而僅僅以一個法官的身份審理案件。
有一個細節也許能體現國際法官門的"絕對公正"。史先生當選院長不久,在海牙辦公室接受了中國一家媒體的採訪。採訪中記者提到,美國布希政府鼓動一些國家威脅國際刑事法院,如果不給予美國維和軍人以刑事豁免權,就將取消軍事援助。
記者請史先生評價這種行為,史先生拒絕回答,他說:"作為國際法院的法官,我無權對成員國的內部事務發表看法。"
史久鏞的態度是國際法院法官們嚴守中立的體現,實際上,在國際法院的答疑手冊上有這么一句話:國際法院的大法官一旦當選,就不再代表他們各自的政府,他們的首要職責就是保證絕對公正。
這種嚴格的職業操守準則,或許和史久鏞當選國際法院法官時的態度如出一轍:"我在國際法院的惟一身份就是法官,我的法律信仰就是按照現行的國際法從事審判。"

主要兼職

歷任中國國際關係研究所和國際問題研究所的國際法研究員、外交學院國際法學教授、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委員等職。
史久鏞教授在中國的高校作演講史久鏞教授在中國的高校作演講
後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法律顧問、外交學院兼職教授、中英聯合聯絡小組(關於香港問題)中方代表處法律顧問、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律諮詢中心法律顧問、中國法學會香港法律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委員會常務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涉外經濟法律人才培訓中心兼職教授、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等職。
1994年當選為聯合國國際法院大法官,2003年宣誓就任任聯合國國際法院院長。

相關作品

外交庇護》、《條約法講演集》、《南極的法律問題》、《普遍優惠制度與國際貿易》、《香港與關稅和貿易總協定》等。

重要活動

接受採訪

位於荷蘭海牙的聯合國國際法院院長史久鏞先生23日表示,國際訴訟案件的政治敏感性和眾多機構對國際法條款的不同解釋是目前國際法院面臨的2個巨大挑戰。
史久鏞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從國際法院受理的案件來看,案件的政治敏感性越來越高。如何適當處理國家間的糾紛,更好地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是國際法院需要面對的一個難題。他說:“如何用法律的手段和平解決這些爭端,得到國際正義和國際公平,這是一個很大挑戰。”
史久鏞史久鏞
史久鏞同時認為,目前出現的司法解釋紊亂跡象是國際法院面臨的又一挑戰。他說,現在包括前南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和剛成立不久的國際刑事法院在內的一些司法機構對國際法一些條文的解釋和運用上有出入,由此產生了國際法方面的紊亂解釋,這可能導致各國政府在運用國際法時採取實用主義辦法,採用對自己有利的國際法或國際公約解釋。他說,雖然這種現象還不很明顯,但也露出了一些苗頭。“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展下去,國際社會特別是聯合國大會應該採取適當措施對此加以遏制。”
他介紹說,有一種意見認為,不同司法機構對國際法的解釋出現不同時,聯合國大會應當作出決定,讓作為聯合國主要司法機構的國際法院對有爭議的國際法條款發表諮詢意見。這有助於維護國際法解釋的統一性和國際法的權威性。

歷史上第一位中國籍院長

國際法院成立於1946年。國際法院依據《國際法院規約》和本身的《規則》運行,依照國際法解決各國向法院提交的法律爭端,並就正式認可的聯合國機關和專門機構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史久鏞2003年2月當選國際法院院長,是該院歷史上第一位中國籍院長。

中國外交部長致電祝賀

2004年2月6日,國際法院中國籍法官史久鏞當選為國際法院院長,任期3年。時任中國外交部長唐家璇即向其發了賀電。
據悉,這是自國際法院1946年成立以來,首位中國籍法官擔任院長。1993年11月,史久鏞首次當選為國際法院法官,任期9年。2000年2月,史久鏞當選為國際法院副院長。2002年10月21日,第57屆聯合國大會上,史久鏞以高票通過再次當選國際法院法官。
現年77歲的史久鏞在中國國際法學領域堪稱學識淵博、建樹精深。他1948年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政治系,1951年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國際法碩士學位。1954年回國後,一直從事國際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1980年以後開始擔任外交部的法律顧問,1987年被選為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直到1993年。
唐家璇賀電全文如下:
國際法院院長,
史久鏞法官閣下,
閣下,
欣悉您於2月6日當選國際法院院長,謹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賀。您是當選國際法院院長一職的首位中國人。您的當選,是國際社會對您卓越學識和公正品格的肯定。這是您個人的榮譽,是中國法學界的榮譽,也是我們國家和民族的榮譽。
祝您在擔任院長期間,國際法院在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維護世界和平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祝您身體安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唐家璇
二OO三年二月六日於北京

人物評價

他長期工作在外交和國際法戰線,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國際公平正義做了大量工作。全程參與中英香港問題談判,參與設計一系列具有開創意義的法律制度安排,為香港平穩過渡與順利回歸作出貢獻。在任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和國際法院法官,特別是院長期間,以精湛學識、公正品格和勤勉作風履行職責,贏得國際社會和國際法界普遍讚譽,為國家民族爭光。卸任國際法院院長職務後,90歲高齡仍積極工作,在涉外法律事務中作出突出貢獻。

人物榮譽

2018年12月18日,黨中央、國務院授予史久鏞同志改革先鋒稱號,頒授改革先鋒獎章,並獲評“外交領域國家利益的忠實捍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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