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筵席稅

台灣筵席稅指的是台灣曾對舉辦筵席徵收的一種稅。以舉辦筵席的顧客為納稅人,以承辦筵席的烹飪營業人 (指具有固定營業場所,經營筵席菜餚供顧客消費,或無固定營業場所,而以承包筵席為業者) 為代征人。

按納稅人每次舉辦筵席達到起征點的消費總額為計稅依據,實行比例稅率。最高稅率限度由稅法統一規定,具體適用稅率和起征點標準由市縣政府擬定。台灣筵席稅原屬於筵席及娛樂稅的一部分,1980年7月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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