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理番同知

台灣理番同知,清代在台灣設立管理高山族事務的專門機構。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兩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轄淡水廳、彰化縣和諸羅縣的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轄台灣縣與鳳山縣諸“番社”。其許可權包括行政與司法,“凡有民番交涉事件,悉歸該同知管理”。光緒元年(1875),改北路理番同知為中路撫民理番同知,南路理番同知為南路撫民理番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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