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陸生野生動物救護中心

台州市陸生救護中心成立於2002年6月,是專門從事陸生野生動物救治、救護的公益機構,主要工作是接收救治國家、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政策法規,開展科普宣傳教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陸生野生動物救護中心
  • 成立於:2002年6月
  • 專門從事:陸生野生動物救治、救護
  • 性質:公益機構
  • 地址:台州市黃巖區院橋鎮
中心簡介,工作職責,

中心簡介

台州市林業局林政處負責救護中心工作。救護中心地址在台州市黃巖區院橋鎮,設在台州市達秀野生動物開發有限公司養殖場內。目前,救護中心設有辦公室、搶救室、觀察室、檔案室、標本室、室外救護飼養房,配備了麻醉槍、發電機、辦公設備、數位相機、攝像機、醫療器械、動物鐵籠等,建立了宣傳櫥窗。
本中心自成立至2004年底,已受理救護72件,各類保護動物145隻,其中國家重點保護動物59隻,放生71 只。中心在開展救護動物的同時,通過野生動物保護知識網站、野生動物標本展覽諮詢、向社會發放宣傳冊等形式,開展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救護中心的成立與正常運作,有力地促進和規範了我市陸生野生動物的救護工作,促進了我市野生動物保護事業發展,得到了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好評。

工作職責

本救護中心是專門從事陸生野生動物救護的公益機構,主要工作是接收救護國家、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
一、救護受理。分上門受理、送交受理。主要渠道有:
1、各有關單位和民眾報告、送交的受傷、體弱、迷途、受困、受驚嚇的陸生野生動物。
2、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移交救護的陸生野生動物。
3、執法機關依法查處移交救護的陸生野生動物。
二、對受理的野生動物及時進行搶救醫治和檢疫防疫處理。
三、對救護的野生動物進行護理、觀察、餵養、恢復。
四、妥善安置救護的動物。安置途徑有:
1、將救護治癒的野生動物,選擇適宜的地方放生。無條件放生的送交有關單位或由本中心飼養。
2、將無條件救護的動物移送有關單位。
3、將救護死亡的動物製成標本,用於野生動物保護科普宣傳教育。
五、通過網站、標本圖片展覽諮詢等開展科普宣傳教育。
六、進行野生動物的有關科學研究活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