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縣糧食局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收儲、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建議;擬定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
(二)承擔全縣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責任;承擔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組織實施全縣“放心糧油”工程建設。
(三)擬定全縣糧食流通和縣級儲備糧管理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對糧食收購、銷售、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監測;開展糧食收穫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承擔糧食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對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的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全縣糧食質量監測體系建設;負責糧食儲存、運輸技術規範的監督執行。
(五)負責全縣糧食倉儲管理、技術推廣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擬定全縣糧食市場體系、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省、市、縣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七)承擔縣級儲備糧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縣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縣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制定縣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八)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建立健全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制度。
(九)負責全縣政策性糧油業務的財務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的政務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上級交辦事項的督辦、查辦,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及政務信息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全縣糧食系統基層企業班子的考核、考察、評議, 按照糧食局研究意見辦理聘免工作;負責機關和基層企業單位人員的勞資、社會保險及社會保障的協調管理工作; 負責離退休人員、內退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做好糧食系統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宣傳、人大、政協、統戰、人事、組織、勞動、民政、老乾等部門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
(三)財務股
負責制訂並落實財務管理制度和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預算編制及組織並審查上報會計報表。參與國家政策性糧食業務收購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
(四)流通與科技發展股
負責全縣糧食企業多種經營、連鎖經營、主食廚房工程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儲備糧油管理和全縣庫存糧油安全及調運工作,承擔全縣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新技術推廣;指導全縣糧食系統產業化經營。
(五)調控股
負責糧油流通統計工作,搞好糧油市場預測和市場信息網路建設。
(六)政策法規股
研究提出深化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定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負責全縣糧食收購資格的初審工作;負責全縣糧食系統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擬訂依法治理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等工作。
(七)監督檢查股、糧食執法大隊
負責全縣糧食的監督檢查和市場監管,維護全縣糧食正常流通秩序
(八)監審股
負責糧食系統監察、財務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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