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讀距離是指駕駛員在行車過程,對道路交通標誌能清晰辨認的距離。標誌的文字、符號、圖案易讀程度稱為判讀性;其醒目程度與距離稱為誘目性,兩者結合稱為辨認性,亦即可讀距離。相關因素是:駕駛員裸眼視力應在1.0或以上。對顏色的視野,按藍、黃、紅、綠色的順序,趨向狹窄不清。
標誌形狀按三角形、圓形、正方形的順序易看到;縱橫比為1="的長方形最顯目。用暗色底面,框線與圖案用明亮的白色易發現,稱為正滲光。顏色的心理反映,如紅色表現莊嚴、強烈,使人注意危險。標誌的文字大小與可讀距離的關係。
可讀距離是指駕駛員在行車過程,對道路交通標誌能清晰辨認的距離。標誌的文字、符號、圖案易讀程度稱為判讀性;其醒目程度與距離稱為誘目性,兩者結合稱為辨認性,亦即可讀距離。相關因素是:駕駛員裸眼視力應在1.0或以上。對顏色的視野,按藍、黃、紅、綠色的順序,趨向狹窄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