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極限

可燃極限是指成分或壓力的極限,超過這一極限,可燃物和助燃物的混合系就不能燃燒。通過對一個平面氣體層加熱使可燃混合物著火時,發現加入到氣體中的能量(每單位平面層表面積)必須超過某一個確定的最小值才能引起著火。

這個過程可以用平面一維時間相關的守恆方程來描述,對各種厚度的平面氣體層用數值積分的方法進行分析。只有當足夠的能量加入到氣體中並把與定常傳播著的絕熱層流火焰一樣厚的一層氣體加熱到絕熱火焰溫度時,才能發生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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