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受性原則指新聞為客群樂意接受的程度及達到其程度的報導要求。新聞可受性的程度,是由不同客群的共同心理決定的。客群的心理需要又因類型、層次的不同而異,有男女性別之分,也有年齡大小和職業不同之別,但廣大客群又都有共同的興趣和愛好,這就要求新聞報導要適應和滿足所有客群的不同或相同的興趣。真實性是可受性的前提,客群需要是可受性的出發點,知識性和趣味性是可受性的橋樑;指導性是可受性的歸宿。
新聞作品可受性在寫作上的具體要求主要有:(一)內容豐富。要多寫客群有共同興趣和共同需要的事;要寫那些能教育人、鼓舞人、啟迪人的事;要寫新近發生而客群未知、欲知、應知的事;要寫與客群切身利益相關的事;要寫客群身邊發生的新鮮事;要寫能引起客群感情和心理共鳴的事;要寫有人情味和高尚生活情操的事。(二)形式生動。立異標新,結構靈活,精巧新穎;層次清楚,段落分明;巧設懸念,吸引人心;精雕細刻,引人入勝;有詳有略,有主有從;中心突出,主題鮮明;首尾呼應,渾然天成。(三)語言生動。準確規範,明白曉暢;活潑生動,具體形象;幽默風趣,落落大方;繪聲繪色,入情入理;多用動詞,少用形容詞;短語短句,文短意深。增強新聞可受性的關鍵在於提高新聞工作者的素質,把握全感採訪的方法;有立體寫作的技巧和創新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