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古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古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瀘州市古藺縣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古藺縣彰德街道藺陽大道12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住房保障、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和房地產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建設工程造價諮詢管理、建設科技推廣運用管理、建築業監察管理、消防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擬訂住房保障、城鎮建設、開發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和房地產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和技術標準;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制定和審核。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相關職責;負責全縣舊城和棚戶區改造政策制定、計畫編制、目標管理和督促檢查工作;承擔縣屬行政、企事業單位房改工作;起草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辦法和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城鎮困難民眾住房補貼的審核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白蟻防治及危房鑑定管理工作。
(四)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負責全縣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對本縣的房地產業務進行指導並監督管理;負責事權範圍內的房產測繪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評估中介機構、物業服務、房屋租賃、房屋商品化、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房屋拆遷單位資質管理。
(五)負責對事權範圍內的建設行為、建築活動和裝飾裝修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監督、勞動保護、機械設備現場管理等工作,對違法行為移交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六)負責開發建築業產業的調查研究、監測分析,協調解決產業運行發展中的問題。
(七)貫徹執行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省級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組織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勞動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本縣工程造價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本級政府管理的建設工程造價。
(八)負責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活動;擬訂全縣建築業發展規劃;負責房屋建築和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事權範圍內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審批後的事中、事後監管;對外地建築業企業(含招投標代理企業、監理企業)準入和個人從事建築業執業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指導建築業對外工程承包及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建築業協會和建築業企業體制改革工作。
(九)負責監督管理勘察設計諮詢市場和勘察設計諮詢質量;指導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勘察設計技術質量管理;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辦理各類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備案和節能設計審查備案手續。
(十)承擔全縣城鄉建設和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貫徹執行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抗震設計規範;配合對全縣防空地下室進行設計審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
(十一)負責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發展小城鎮的政策。統籌推進全縣“百鎮建設行動”“新型城鎮化”等試點鎮建設工作;擬訂全縣村鎮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城市規劃區外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創建國家級、省級特色小鎮工作;指導農民新村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建設質量管理、危房改造、公共設施建設等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牆體材料革新。制訂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商品混凝土的建設發展規劃;擬訂建設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科研項目攻關、新技術的開發、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十三)負責事權範圍內建築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建築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並監督執行,對房屋建築施工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安全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十四)負責擬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涉及住房和建設行業的信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行業交流和合作。負責城市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和信息系統工作。
(十五)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黨群工作,指導行業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編制財務、建設項目計畫和年度支出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建資金的征、管、用進行監督檢查。
(十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食品安全、職業健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在城市建設管理涉水方面的職責分工。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供排水設施、城市防洪設施和排澇設施的建設工作;縣水務局負責指導、參與城市供排水設施、城市防洪設施和排澇設施的規劃建設工作;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供排水設施、城市防洪設施和排澇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
(十九)酒類行業管理職責分工。縣經商科技局是全縣酒類產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全縣酒類產業發展綜合協調服務,擬定並組織實施酒類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酒類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酒類食品安全、地理標誌保護、專利和商標等的監督管理工作。縣應急局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能,負責酒類行業中屬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縣交通運輸局負責酒類產品運輸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酒類企業建設工程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縣綜合執法局負責酒類企業燃氣使用、儲存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和規劃區內酒類企業建設工程領域的打非治違。縣級職能部門和鄉鎮承擔各自職責範圍內酒類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協調、文電處理、黨建、群團、統戰、統計、勞資、人事、機要、安全、保密、文書檔案管理;負責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協調、新聞宣傳、目標管理、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信訪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城建檔案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依法行政責任制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論證、審核和報批工作及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調解和法律服務工作;指導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牽頭負責建設行業應急管理的統籌、協調、督查、內部保衛、信訪、維穩、綜治及行業遺留問題處理工作。
(三)建設工程管理股(散裝水泥辦公室)。負責建築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宣傳和落實;負責事權範圍內的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技術培訓和運用;承擔全縣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全縣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的初審及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全縣建築工程節能驗收、綜合驗收等驗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監理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註冊建造師、註冊造價師等執業資格工作;負責建築行業崗位培訓工作,指導建築業協會、建築業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農村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負責農村建設工匠從業資質、資格管理;負責建築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企業的管理工作和發展規劃,指導企業建立完善施工機械制度和操作規程;負責建設行業統計報表的收集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全縣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負責對事權範圍內的建設行為建築活動和裝飾裝修活動進行監察,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監督、勞動保護、機械設備現場管理工作,對違法行為移交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四)房管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住房保障、房地產業、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和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對全縣保障性住房、房地產業、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和物業管理進行指導;負責擬訂全縣住房保障規劃、年度計畫和配套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縣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及建後使用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縣房地產市場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交易管理;負責全縣房屋測繪成果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評估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商品房預(銷)售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商品房預售資金、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數據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縣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擬訂;負責全縣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城鎮危險房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政策的擬訂,指導全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負責審查城市規劃區內房屋徵收補償方案、風險評估報告、補償安置資金專儲情況;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房地產行業的巡查監督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政府房改方針、政策,負責縣屬行政、企事業單位房改工作;負責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辦法和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屬行政、企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方案的審核工作。
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擬訂村鎮建設的發展戰略、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城鄉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農村公用設施建設和小城鎮、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承擔指導城市規劃區外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及傳統村落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創建國家級、省級特色小鎮工作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以及重點鎮建設工作。
(五)勘察設計與科學技術股。負責全縣城鎮建設工程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市建設發展規劃、發展戰略的研究以及行業規劃編制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的研究開發、重點計畫改造項目和重大技術引進項目的論證,管理行業科技成果和技術市場;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工作。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以及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變更審查工作;組織(參與)重大項目的技術審查;組織(參與)編制審定各項工程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辦理各類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審查備案手續。綜合管理全縣勘察設計諮詢業工作。負責勘察設計質量和市場管理,參與以設計為主體的工程總承包的資質認證工作;牽頭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質量鑑定和事故的調查認定;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
(六)計畫財務股。負責住建系統資金年度計畫的監督管理;負責編制全縣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及各類專項資金的年度使用計畫和監督使用;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和對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負責核算單位保險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物價、行政事業收費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各類建設項目資金計畫的編制上報;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七)安全消防股。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技術規範。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消防驗收、驗收備案、抽查等相關工作,以及其他事權範圍內的相關消防工作。負責事權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事權範圍內建築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建築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並監督執行,對房屋建築施工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安全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設機關黨委辦公室(與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領導分工

時 橋(局長)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主管鄉村振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信訪維穩、重大重點項目建設、上爭外引等工作。主管計畫財務股、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中心。聯繫二郎名酒名鎮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