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創造有利於科技成果轉化的環境;組織研究科技體制發展總體規劃的政策措施,指導全縣科研院所得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加強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科技諮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員有關政策,推動科技管理幹部培訓及科普工作;管理軟科學研究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查與管理工作;歸口管理民營科技企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政策指導、資格認定、覆核、綜合統計、人員培訓及信息諮詢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技術引進、審查工作;審核與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交流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縣科技局
- 性質:科技局
- 職能:負責發展計畫與科技成果管理
- 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業務股
主要責任,內設機構,
主要責任
1、負責政策法規與科技管理,研究擬定全縣科技工作、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措施和
谷縣科技局
2、負責發展計畫與科技成果管理。研究科技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縣一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縣各項科技發展計畫;提出全縣各項科技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經費配置的建議;負責全縣新產品試製計畫的編制和實施;參與對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研究擬定全縣科技成果管理的規定;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的登記、評價 鑑定、獎勵、技術市場、技術出口等管理辦法;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負責編制全縣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負責科技發展基金、科技貸款等科技經費的使用於管理;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與監督工作。
3、負責工業科技發展。研究提出全縣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措施;負責組織工業領域攻關計畫、火炬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推動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和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技術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示範推廣。
4、負責農村與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措施,負責農村和社會發展攻關計畫和星火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組織指導農村科技產業示範和農業科技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科技扶貧、科技興縣等科技工作;推動相關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業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