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初步意見;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的調控目標及調控對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
古縣發展改革與經濟局
(二)研究提出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整體規劃以及相對對策,積極推進經濟結構最佳化升級。
(三)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合理確定全縣經濟成長速度,合理安排一、二、三產業的發展速度和比例,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四)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在國家和省、市巨觀戰略和產業政策指導下,提出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巨觀調控對策,建立和完善巨觀調控體系,促進和保證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的實施。
(五)提出有關協調財政、物價、信貸政策的建議和資金導向建議;協調金融機構,搞好信貸資金與建設資金的銜接;
(六)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批、工程監利、竣工驗收等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組織重大外資引進活動,引導外資投向;
(八)研究提出全縣內、外貿發展戰略和重要商品的巨觀調控政策,做好全縣供求總平衡;
(九)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研究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對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並負責監督執行;
(十一)負責企業工作,對各種經濟成份的工、商企業及經營者實行巨觀調控和管理;
(十二)開展對外招商引資,經濟技術交流合作,負責經濟技術協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內設機構
(一)計畫辦公室
(二)財貿辦公室
(三)工業辦公室
(四)物價辦公室
(五)綜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