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築防火設施

中國現存的古建築多是木結構或磚木結構,極易引起火災,預防火災是古建築管理工作中的首要一環。根據 1984 年文化部和公安部發布的《古建築消防管理規則》的規定和要求,每處古建築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防火工作,要按照實際情況和可能,建立隔絕火源、電源等嚴格的防火管理制度,置備必要的消防設施,保證古建築的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建築防火設施
  • 背景:現存古建築多是木結構或磚木結構
  • 法規:《古建築消防管理規則》
  • 措施:建立嚴格管理制度置備消防設施
簡介,具體防火措施,消防管理,可靠的防雷設施,消防水源和消防車道,火災報警探測器,

簡介

古建築保護範圍內應開闢消防通道,設定泡沫滅火機、乾粉滅火機、砂袋、水桶等簡易消防器材,並應安裝環形消防水道和一定數量的消火栓。有消防水管道的地方應和外部水源接通。無消防水管道的地方,可用機井或引河水作為水源,同時修建能儲存一定水量的蓄水池。
重要的木構古建築物,可安裝報警器或自動噴淋式消防設備。
各項消防設施須定期檢查。

具體防火措施

鑒於既往火災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的慘痛教訓,以及現存的古建築仍然遭受火災的威脅,遠景設計研究給出的消防的對策,加強防災措施的實施如下:

消防管理

古建築消防工作側重於“防”字。古建築的管理和使用單位要切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在消防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防火安全檢查和定期教育培訓制度,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建立防火檔案,制定滅火作戰方案,實施嚴格的消防管理。

可靠的防雷設施

由於古建築一般都建在較高的台基之上,接觸點高,木質乾燥,周圍古木參天,極易引起雷電火災。北京故宮西藏布達拉宮應縣木塔等古建築在歷史上都曾遭遇雷擊。因此,設定有效的防雷設施是防火工作的一個不可缺少的前提條件。並在每年雷雨季節之前進行檢測維修,保證完好有效。

消防水源和消防車道

考慮到有些古建築位於山上缺水地區,可以利用現代動力設備安裝由山下向山上專門送水的設備,或者建立消防水池。在不影響古建築整體景觀的條件下,適當在古建築群內修築消防車道,以便消防車能直接深入到古建築群內部,這樣有利於出水、登高撲救,減少火災損失。

火災報警探測器

根據初起火災較易撲滅的原理,在不影響原有古建築結構的完整性和古建築形象的前提下,合理的在古建築內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電子監控系統便顯得尤為重要,且當建築的耐火等級較低,消防設計的其他部分也不能滿足現行規範的要求時,應採取增設消防設施的方式來達到防火。如增設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為主的防火裝置和排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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