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會計學派是指在本世紀會計理論界占有主導地位的三大會計流派之一。該學派主要特點是:在會計研究中習慣於採用歸納法,試圖從具體會計實踐中概括出有普遍意義的理論;堅持歷史成本會計模式,認為會計理論與實踐存在如下關係:會計實踐一會計慣例-會計原則一會計規則一會計實踐。這一學派中有“業主權理論”、“企業中心論”等。
業主權理論認為,會計焦點是企業主,因而會計等式應該是:資產一負僨=業主權。企業中心論認為,會計的焦點是企業,因而會計等式應改為:資產=權益=負債+業主權。業主權理論和企業中心論雖能解釋部分會計實務,但不足以說明所有會計實務,必須從實踐中進行全面歸納和總結,也就是根據會計實踐中的慣例,進一步歸納為會計原則。古典會計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佩頓、吉爾曼、伊尻雄治,他們的著作在本世紀上半葉,對會計理論界有很大影響,並占有主導地位。其後,古典會計研究成果逐年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