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古丈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是縣人民政府直屬全額撥款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歸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丈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 地點:古丈縣
  • 性質:城市管理執法局
  • 編制:局長1名
機構簡介,主要職能,主要股室,綜合股,政工股,法規股,計畫財務審計股,基礎設施建設股,公用事業管理股,

機構簡介

根據古丈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古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城管辦更名為保靖縣城市管理局的通知》(古編[2002]1號)精神,古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城管辦更名為古丈縣城市管理局。
局下設二級事業單位:縣城市公共客運服務管理站、縣城市園林管理所、縣環境衛生管理所、縣城市建設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縣路燈戶外廣告設定管理站。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有關城市管理的法規和政策。
二、擬訂城市管理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草擬城市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三、受縣人民政府委託,行使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權,負責對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積物、市政公用設施設定和占道經營的管理。
四、承擔縣城市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對與城市管理有關的業務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協調和督辦。
五、負責城區戶外廣告設定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六、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管理,編制城區環衛規劃,督促縣環境衛生管理所管理城區工業、建築和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以及城區運輸車輛灑漏等工作;並配合愛衛部門抓好城區的愛國衛生運動。
七、負責城區路燈維護和街景燈光設定的管理。
八、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維護和管理,編制城區綠化規劃。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股室

綜合股

負責上傳下達、政務協調、督查督辦、綜合調研、對外宣傳、重要文稿起草和會議組織等日常服務工作;負責信訪接待和公文處理工作;負責起草和修訂城市管理髮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政工股

負責辦(局)黨組日常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辦(局)股級幹部的考察、考核、培訓、獎懲、調配、交流、任免等工作,負責本系統黨群、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等工作;指導本系統所屬單位幹部勞動人事制度改革。

法規股

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規定辦法;負責組織對全縣城管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規範、監督執法行為和辦案程式;查處城市管理監察執法中違法違規案件;協調有關執法管理中的矛盾,負責處理有關重大問題;開展普法教育;負責城市管理的綜合整治和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工作;對縣政府確定的城市管理責任單位進行檢查和考評;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計畫財務審計股

負責職能範圍內本系統的各種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制定城市維護費的年度計畫安排,監督管理城市維護費的使用;管理機關經費和固定資產;負責有關統計工作和所屬單位財務計畫審查報批;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監督審計所屬單位財務工作。

基礎設施建設股

負責縣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設施維護工程的設計評審、立項報批和監督檢查;會同財務、資金管理部門對竣工項目進行驗收,審核預(決)算;負責縣城區內開發小區有關配套設施建設的檢查、監督工作。

公用事業管理股

負責制定城市公用事業管理辦法,審批管理城市公共運輸客運計畫、營運線路;管理城市綠化、風景名勝區和城市雕塑;編制城鎮綠化規劃,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或審批城市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對綠化工程單位的資質進行評審和年檢年審;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城鎮綠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縣城區古樹名木和風景名勝、歷史文化古蹟進行審定報批;負責組織創建城市園林工作;負責供氣、供熱的管理,協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供水和燃氣(具)經營行為;負責縣城區戶外廣告的設定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市政設施實施行政許可審批;核准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負責監督管理公用事業單位生產經營安全;負責監督管理縣城區環衛工作;指導公用事業管理工作及相應的改革等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