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納稅

口岸納稅

口岸納稅是我國關稅的繳納方法之一。指進口貨物的單位在貨物進口時向口岸海關交納進口關稅的一種方法。具體方法是:貨物進口時,口岸海關根據許可證件和關稅稅則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並填發稅款繳款書,進口單位持繳款書向口岸海關納稅。採用該辦法納稅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進出口公司非集中納稅的進口貨物; (2)外貿以及其他部門包括工業部門成立的進出口公司自行進口的貨物; (3)地方貿易貨物和邊境小額貿易貨物; (4)非貿易性進口物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口岸納稅
  • 屬於:海關納稅
  • 適用:關稅
  • :增值稅條例第二十二條就規定
口岸納稅,指繳納進出口關稅的納稅人向進出口口岸地海關納稅,主要適用於關稅。在商品進出口岸地,由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口岸地海關納稅。如增值稅條例第二十二條就規定:進口貨物,應當由進口人或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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