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字廷秀,
弘治三年(1490)進士,授戶科
給事中,進兵科右
給事中,遷
通政司參議、左通政。正德四年(1509)冬,出理延綏屯田。劉瑾伏誅,擢通政使,不久任戶部右侍郎督理三邊軍餉,還理部事。正德七年奉命巡視居庸、龍泉諸關,督宣、大軍餉,進
右都御史總制宣、大、山東軍務。正德十年夏,改督漕運,兼撫江北。正德十五年遷南京兵部尚書。嘉靖元年(1522)三月十七日致仕,次年卒,年六十八。贈
太子少保。
人物生平
金榜題名 步入仕途
叢蘭,字廷秀,號
豐山,明景泰七年(1456年)生於
文登縣城北宮村。叢公一生操勞國事,位列封疆,官居一品。其祖名實榮,父名春,“俱以公貴,累贈
資政大夫、都察院右都御使。”其祖母馬氏、孫氏,母劉氏,“俱累贈夫人。”(詳見明代
吏部尚書、
謹身殿大學士、國史總裁
費宏撰《南京工部尚書、贈太子少保叢公墓志銘》,以下簡稱《叢公墓志銘》)
叢蘭吉人天相,生逢奇遇。據傳叢公生於清晨,雷聲隆隆,大雨如注。喜得貴子,其父樂不可支,雨稍停便到院外大門上掛劍示喜。此時恰有文登知縣與
文登營總兵早起公幹,正持劍在門下避雨。見一大清早便有兩位地方大員為一個初生
毛孩持劍站崗,兩位大人都好生奇異,於是齊隨叢春進門觀望。見小孩紅光滿面,生相不凡,兩位大人齊夸孩子將來必有出息,當個九品官不成問題。其母一聽樂道:“別說九品,就是一品俺也不嫌棄!”誰知叢母不知天高地厚的一句話,卻使兒子最終真的成了朝中一品大員。(詳見
文登學公園《金榜題名》壁刻)
叢公“生而穎異”,少不貪玩,惟對經書典籍喜愛有加,“甚於嗜炙”。濱海一帶買不到書本,“往往手自抄錄,夜誦達旦。”歷經十數年的寒窗苦讀後,叢蘭學業大成,遂入省城鄉試,得中成化癸卯(1483年)舉人。次年又遠赴京城參加會試,然時運不濟,無緣金榜。叢公性格倔強,京試的失利不僅沒能使他受到壓抑,反而使他愈加發奮,遂由“都下鬻書,歸益加探討,自天官、三式兵鈐、醫術、算數之類,靡不究心。”(《叢公墓志銘》)功夫不負有心人,六度寒窗後的
弘治三年(1490年),叢公終以自己的滿腹才華榮登進士榜,高中三甲第三十八名。經吏部考核,職授戶科給事中。叢公從此步入仕途,開始了他建功立業三十餘年的宦海生涯。
從小看老,薄地看苗。叢公少小聰敏,才智過人,他非凡的機辯才能少兒時便展露無遺。據傳叢公少時家開豆腐坊,過年時家家戶戶都請人寫門聯,其父不想求人,就讓兒子湊合著也寫幅門聯。叢蘭也不推辭,他眼珠一轉便揮筆寫道:“出門敲三梆,
天下第一家”,橫批:“先斬後奏”。有個讀書人看到門聯後甚感驚異,就問:“你們是戶什麼人家,門聯口氣這么大?”叢蘭說:“俺家是賣豆腐的,到處敲梆叫賣,開門最早,難道稱不上
天下第一家嗎?這‘先斬後奏’不就是做豆腐嗎?用滷水一斬再奏(做),豈不是‘先斬後奏(做)’嗎?”誤打誤撞,叢蘭兒時的一副門聯,日後還真使自己成了一位握有生殺大權的朝廷命官。
指斥權奸 聲名鶴起
叢蘭入朝為官後,處處以社稷為重,四處巡察,整肅流弊,盡忠職守。其巡察光祿寺時,見有司正在整備皇壇供器,遂上疏
弘治皇帝說:“崇尚異教,為先朝遺弊,當亟罷!”宮廷法事遂得遏制。其巡察房山草料場時,發現軍中管理混亂,賬目不清,即請旨查糾,“多所釐正。”在檢閱京城守軍時,“與司馬(
兵部尚書)馬公同心協定”,力除舊弊,“務祛宿蠹”,京防為之一振。(詳見《叢公墓志銘》)
叢蘭不畏權貴,嫉惡如仇,“指斥權奸無所忌”(舊《登州志》)。雖屢歷艱險,仍一如既往,致使
梁芳、
劉瑾等內侍巨奸亦無所避,朝中邪惡之徒或廢或誅,叢蘭由此聲名鶴起,朝野頌揚。其時太監
梁芳、
陳喜、
汪直、韋興等後宮寵臣投機鑽營,中飽私囊,擾亂朝綱,禍亂宮廷。在朝臣們的彈劾下,眾奸雖一度“以罪擯斥”,但在後宮的袒佑下不久“復夤緣還京”,朝臣無可奈何,宮廷一時烏煙瘴氣。叢蘭忍無可忍,在清寧宮火災爆發後,即不失時機地“疏陳六事,極論芳等罪,諸人遂廢。”(《
明史·列傳》)與此同時,對朝中邪惡之輩也極盡斥責。疏道:今日之務在“惜畿民,撫邊戌,警怠玩,杜貪殘。”“奸貪如侍郎林鳳輩之未見罷黜,左道如太常卿崔志端之紊亂,舊章皆宜懲處,以順上天遏惡之命。”(《叢公墓志銘》)
林鳳、崔志端等遂被罷黜。叢蘭由此“尋升兵科右給事中”。
孝宗(
弘治皇帝)時期,內臣當道,亂命不斷。當時內宮降旨,將無所建樹的代理都指揮
吳安提升為都督,對貽誤軍機的邊將
姚信予以寬恕,朝臣一時議論紛紛。叢公不肯坐視,即行上疏,力請論處。孝宗照允,二人遭免,朝野稱快,“大閱
京營”。如此“在諫垣十餘年,遇事必言,言必盡中。雖忤旨下獄,志不少挫”。(《廣輿記》)
弘治十四年(1501年),叢公因政績卓著升任通政使司右參議,又明年轉左參議。
武宗(
正德皇帝)登基後,大太監
劉瑾迷惑君王,把持朝政,酷施杖刑,殘害朝臣,巧立名目,橫徵暴斂,致使朝野上下膽戰心驚,苦不堪言。為了進一步擴充實力,搜刮錢財,控制軍機要塞,“庚午(1510年)之春,逆瑾請遣官,規劃邊務,兼督糧儲。”作為朝中幹吏,叢蘭被派往
延綏督理軍務,從此開始了他
衛國戍邊的軍旅生涯。其時
劉瑾爪牙借核實邊功之名,到處羅織罪名,罰沒邊官錢糧。如此“命不時下”,“久不克完”,“一歲至再三舉行”,致使很多邊官紛紛“以罰米賠糧系獄”,很多邊民紛紛“以催征逋負逼迫逃竄”,“將家由
武舉進者,分隸各鎮類,愁寂不能聊生”,“其謫戌除名沒產者,多出鍛鍊考察之令”,而“偵事之卒,紛紛四出,所過莫不危懼。”(《叢公墓志銘》)
劉瑾的惡行,使大明天下一時危機四伏,終於導致了安化王朱寘鐇叛亂的爆發,而延綏人也“竊議洶洶”,形勢非常危急。見朝政如此荒敗,民生如此艱難,叢蘭怒不可遏,他一邊安撫邊官百姓,一邊上疏“奏陳十事”,痛責
劉瑾弊政。疏中言道:“文武官罰米者,鬻產不能償。朝臣謫戍,刑官妄引新例,鍛鍊成獄,沒其家貲。校尉遍行邊塞,勢焰薰灼,人不自保。”力勸武宗“宜速改而不容綏者”。武宗批允,“疏至,詔悉行之。”對於叢蘭的責伐,“
劉瑾大惡之,矯旨嚴責。”給事中
張瓚、御史汪賜等
劉瑾奸黨,亦“希旨劾蘭”,“欲中以禍”,叢蘭眼看就要大禍臨頭。然而此時邊關告急,叢蘭作為邊關主將不易處置,
劉瑾只好暫且擱置。所幸“數月,瑾誅”,叢蘭方轉危為安。叢蘭不畏權奸、勇斥弊政、心懷社稷的膽略氣節,贏得了朝野上下的一片讚頌,不久便晉升為通政使,“俄擢戶部右侍郎,督理三邊軍餉。”(詳見《
明史》、《叢公墓志銘》)
經略軍務 威震三邊
叢蘭的膽略氣魄不僅展現在參朝理政上,而且在整軍備戰、
衛國戍邊方面也膽識過人,氣魄非凡。叢蘭入朝為官後不久,即在清理房山草料場、整頓京城防務中表現出非凡的軍機處置才能,朝臣無不為之側目,
弘治皇帝由此加封其為兵科右
給事中。叢蘭從此得以參知軍政,襄理軍務,由此開始了他
衛國戍邊二十餘年的軍旅生涯。
弘治十五年(1502年),“適北邊有警”,已晉升為
通政使司左參議的叢蘭,遂奉旨“經略紫荊、倒馬諸關塞”。(《
明史》)由於北地荒蕪,防備鬆懈,叢蘭急上眉梢,遂組織軍民修築工事,加強軍備,壘堵“可通敵騎”的邊塞要隘“數百處”,“復以浮圖峽峪岸創起敵樓。”隨後“增戍兵,易將領,諸所籌慮,皆百年固守計。”在叢蘭的周密安排下,邊塞防備大為增強,
胡兵望而生畏,不戰而逃。紫荊一帶從此安寧,久無戰事,“邊人賴之”。(《叢公墓志銘》)
弘治十八年(1505年),叢蘭“以內艱(母喪)歸,三年終喪還朝,蓋正德戊辰(正德三年,1508年)歲也。”其秋,叢蘭以軍功“升右通政”。
正德五年(1510年)春,叢蘭奉旨前往延綏,負責“規劃邊務,兼督糧儲,清屯地,抽選軍丁”等軍務。其時權奸當道,朝政紊亂,民不聊生,邊備廢弛,致使延綏一帶危機四伏,不日即爆發“寧夏之變”。為了控制局勢,化解危機,叢蘭一邊安撫邊民,一邊違逆權奸,請旨廢除苛政,邊關軍民遂得安定,延綏防務亦得加強。叢蘭不畏邪惡,不顧禍患,指斥權奸,廢除惡政,從而為大明王朝的
江山穩固、社稷安定、邊備整飭,做出了不朽貢獻。鑒於叢蘭功績卓著,正德帝特旨加封其為“通政使”,“未浹旬”(不出十日),又“以三邊告乏,升戶部右侍郎,兼
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奉敕總督寧夏等處糧儲。”(《叢公墓志銘》)叢蘭由此成為軍國重臣、封疆大吏。
身為軍國重臣、
封疆大吏,叢蘭全心撲在百姓民生上,全心撲在邊防建設上。“值歲旱”,田間乾枯,禾苗奄奄,百姓心急如焚,齊向叢蘭哭訴求救。叢蘭“禱於群望”,清冤理獄,追悼亡靈,齋戒敬天,致使境內“鞫冤系釋之”,不日“三邊皆雨”,稼禾俱興,百姓開顏,齊聚督府跪謝,叢公由此威加“三邊”。
劉瑾時期,官商勾結,把持鹽政,牟取暴利,致使“引利皆歸於權右”。“及公來”,整肅軍紀,統一政令,統一市貿,嚴懲不法,從而使臣屬“無敢私謁商通,而事乃濟。”此後,“諸有補於邊儲者,皆一一條上行之。”從而使邊境市貿井然,物給豐足,百姓樂業,軍心大振,邊防愈加鞏固,胡寇愈加聞風遠遁。叢公由此軍民愛戴,聲望日隆,“威震三邊”。
是年夏,叢蘭“又奉敕兼管固、靖(固遠、靖遠)等處軍務。”到任後,“聞山東、河南群盜猖獗,念內地齊民猝遇兵變必不勝供億之苦,亟疏於朝,請別處軍餉,以紓民急。”叢蘭的奏議得到了武宗(
正德皇帝)的恩準,從而使飽受盜匪劫難的山東、河南百姓,避免了再次遭受征繳巨額軍資之苦。
殺敵立功 舉朝歡慶
叢蘭為人沉穩,富有謀略,致力軍備,屢建奇功。正德六年(1511年)間,中都一帶盜匪群起,“兵荒相仍”,官軍守將紛紛敗北,滿朝文武惶惶不安。危難之際,群臣舉賢,首推叢公,
正德帝遂“亟召公巡撫廬、鳳、滁、和”等地。叢公到後,一邊廣施仁政,廣濟災民,安定地方,一邊加強軍備,步步為營,對敵展開部署。正德七年(1512年)春,叢公率兵抵達鳳陽,此時“賊已壓境”,叢公遂“督吏士防遏沿河諸渡口”,準備迎戰。頃刻,“警報至”,叢公即“躬擐甲冑,身先士卒,奔走邀擊。”在叢公衝鋒陷陣的激勵下,將士人人奮勇,個個用命,直殺得天昏地暗。經過數度激戰,賊寇漸漸不支,不久便全軍潰敗,狼狽逃竄。此役共“俘斬三千餘人,溺而死者數萬,賑濟所全活者又二萬六千八百餘口,撫釋協從男、婦六百人。”捷報傳至京城後,舉朝歡慶,
正德帝遂“賜敕獎勵,賚以金帛。”等到秋天九月班師回朝時,當地“老稚攀留滿車,下為立生祠。”
王師凱旋後,
正德帝出宮相迎,“還朝論功,又升一級,蔭一子,為太學諸生,加賜金帛羊酒。”同時召集滿朝文武“宴於
禮部”,大肆慶賀。(詳見《叢公墓志銘》)
正德八年(1513年)冬,蒙古“小王子”(即蒙古大王,原稱蒙古可汗)率軍大舉南侵,“聯營境外數十萬”。蒙軍壓境,邊關危急,叢公即“奉敕巡視西路諸關,兼督宣、大(
宣化、大同)軍餉。”正德九年(1514年)春,武宗又加封叢蘭為“
右都御史”,並
敕命其“總制宣、大並山西偏頭、寧武、雁門等關軍務。”叢蘭從而成為統兵抗敵、節制邊關五路兵馬的總督帥。叢蘭臨危受命,手握重兵,深感責任重大,深恐有負聖命,即上疏請辭帥印,分減兵權,武宗不允。叢蘭又再次上疏請辭,武宗又“再辭不允”。叢蘭於是奉領帥印,“乃行至邊”。時邊關“武備不修,封守不慎”,致使蒙軍頻頻“深入宣、大暨
關南”,“虜我人民,驅略我牧畜,蹂踐我禾稼。”(明代山西布政司右參議
王崇文《凱捷歸朝詩序》)叢蘭來到邊關後,即四處巡視,查勘敵情,整修軍備,“相地設險”,並“令內地軍民各築堡入保,亦如塞下。”在整飭邊備的同時,叢蘭還“嚴號令,明賞罰”,從嚴治軍,從而使邊關將士“亦各奮勵”,“敵愾禦侮”。在叢蘭的精心治理下,邊關各鎮一時眾志成城固若金湯。為了消滅蒙軍的有生力量,徹底根除邊患,叢蘭堅壁清野,固守不出,一再示弱。在叢蘭驕敵深入之計下,蒙軍不可一世,瘋狂入侵,“一再深入”。見戰機已現,叢公奮然謂諸將曰:“賊志驕矣,取威服遠,機不可失也!”遂“自厲銳擐堅”,一馬當先,“駐陽和以當其沖”。又“分部諸將各城,或遮其前,或邀其後,或防南山諸關,以遏其深入之謀;或截北塞諸隘,以制其奔歸之路。復懸賞鄉村,共成犄角勢。”(《凱捷歸朝詩序》)在叢蘭的督陣指揮下,邊關將士一擁而出,“東西奮擊”,直殺得敵軍丟盔卸甲、人仰馬翻,很快便潰不成軍。見大勢已去,敵酋小王子“不敢散掠久留”,忙率殘部“宵夜遁去。”可叢蘭早有部署,他“分部諸將十七人,伏兵要害,遣諜者往來傳報”,隨時準備消滅逃竄之敵。當殘敵逃“至北塞,又為我軍乘高據險邀擊前後,殲者不可勝計。其虜酋所謂‘小王子’,亦斷右臂而走,營中痛哭聲晝夜不絕。”此役戰果輝煌,為“數十年來,虜之挫衄未有若斯之甚者也。”自此後,北寇膽寒,“不敢復南牧矣。”(《凱捷歸朝詩序》)捷報傳至京城,“天顏喜甚”,“復賜敕獎勵”。“然坐與監軍不合,其功竟為所攘。”
正德十四年(1519年),
寧王朱宸濠(
朱元璋五世孫,封地南昌)起兵反叛,時為江北巡撫的叢蘭,即請命移鎮瓜州(今江蘇江都一帶),“率兵御之”。在叢公的統率指揮下,江都軍民密切協作,嚴加防備,不久便“擒偽諜數百”,從而使叛軍孤立無援,惶惶不知所向,經過一年多的圍剿,終被消滅殆盡。叢公由此又為自己的軍旅生涯平添了一抹濃彩。(詳見《叢公墓志銘》)
位居督撫 正氣長存
正德十年(1515年)閏四月,叢蘭奉旨還朝,“命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郡。”漕運為古時鹽鐵糧秣轉運的命脈所在,關係到京都供應、軍備保障和社稷安定等問題,所以歷朝歷代對此都非常重視。叢蘭受命後不敢怠慢,即全身心地投入到漕運的勘查和整治之中。他“蒐(音sou,通“搜”)剔宿弊”,懲治貪惡,革新陳規,“改立條約”,疏浚河道,改善河工,嘔心瀝血,不遺餘力,從而使漕運面貌大為改觀。為了總結漕務,啟示世人,他還“著《漕運錄》行於時”,從而為後世的漕運發展,留下了寶貴的資料。
叢蘭身居督撫,位高權重,商賈環繞,饋贈不絕,但他不為所動,始終潔身自好,居塵不染。作為督撫重臣,叢蘭處處以江山社稷為重,處處以百姓民生為重,為此他不惜觸犯皇室,毅然上疏毀佛,為民請命。正德十二年(1517年),宮廷為行佛事,擬遣中官(太監)劉允,徵調舟船“五百餘艘,役夫萬餘人”(《
明史》),以迎取西藏活佛
烏斯藏。奉詔後,劉允便“以迎佛使”為由,“誅求百計”,巧取豪奪,沿途百姓隨即陷入官府的層層盤剝之中。叢蘭對此惱恨不已,他一邊“豫檄有司”,傳令部屬,“毋徇所欲”,一邊上疏宮廷,斥責“佛老無益”,擾亂民生,懇請止行。劉允不知就裡,“至淮謁入”,督辦所需,然而叢公卻辭而不見,致使劉允遲遲不能成行。不日“乞還”旨下,“允勿遣”,沿途百姓從而免遭了一場盤剝勞役之苦。
漕運為巨利所在,朝中權貴為謀取暴利,紛紛“以私貸訴賞”,叢蘭嚴守綱紀,“皆置不問”,由此罪及權貴,他們“相與毀之”,從而使叢蘭“遂罷都漕,專理巡撫。”叢蘭雖遭貶謫,但他依然剛正不阿,情系百姓,一心為民。“值歲飢,民多流亡”,叢公焦急萬分,夜不能寐,遂上疏“奏截漕粟數萬石,益以倉儲賑之,所全活者視昔加兩倍有奇。”(《叢公墓志銘》)獄中有些出逃的無辜百姓,叢公查明情由,也都“乞並釋其無罪”,允其回家團聚,“以篤親親”。守備邱德,“以貪虐擾人”,叢公即下令“禁之”,“德少戢”,眾臣屬從此亦不敢恣意妄為。
叢蘭忠正廉明,不事逢迎,一生正氣長存。正德十四年(1519年),“武宗之南狩也,至境上見公。”皇帝出巡,各地督撫往往不勝惶恐,無不忙前跑後以顯其忠,無不盡獻所產以示其誠,無不賄賂左右以求其援。因此,“遞頓宴設”、“侈費求媚”,便為時政所趨。然而此次武宗南巡,叢蘭“惟金酒卮一事,余皆瓷漆,進獻物視他郡僅十之一二。”(《叢公墓志銘》)
叢蘭為人俠義,崇愛忠良,敢言善諫。因諫言獲罪者,叢蘭無不捨身援救。“中官何文鼎,以直言得罪”,叢蘭糾集言官“合台諫救之”,以至於“忤旨下獄”,然“其志未嘗少挫焉”。水曹主事王鑾,“忤近侍下獄”,叢公“奏論數百言,遂貰(音shi,赦免)鑾罪,人以為有回天之力。”(詳見《叢公墓志銘》、舊《登州志》)
激流勇退 流芳後世
在三十多年的軍旅生涯中,叢蘭以其忠貞的節操、無私的奉獻、傑出的功勳,贏得了朝野上下的一片讚譽,贏得了
正德皇帝的高度信任,即使寵臣
江彬“數有讒言”,亦不能對叢公產生絲毫影響。為了表彰功臣,正德十五年(1520年),叢蘭又“以六年考滿進階資德大夫,勛正治上卿。”其冬,又“升南京工部尚書”,官居一品。長期的軍國生涯,使叢蘭心力交瘁,不勝煩勞,再加上人至晚年,思鄉之情悠然而生。因此在得知皇上加封的喜報後,即產生了歸隱的念頭,不待叛軍剿滅便“已決退休之計”。嘉靖元年(1522年),“上繼大統,方任耆舊”,叢公“三疏請老”,世宗(嘉靖皇帝)皆“不允”。是年冬,反臣寧王“以濠平復”,叢蘭又因剿叛之功“升俸一級”。平叛結束後,叢蘭又“屢疏”歸退,“上察其誠,乃允休”。
為了褒獎功臣,叢蘭歸休後,世宗特旨沿途驛站程程迎送,“令有司歲給祿米三十六石,輿隸(轎夫)四人,以為常近。”(《文登縣誌·優老堂記》)時大臣告老還鄉“雖間被恩”,但“未有如是之盛者也。”為了彰顯皇帝“優撫老臣”之德,地方仕紳特為叢蘭所居堂院,取名為“優老堂”。儘管君王優待有加,但連年的國事煩擾仍使叢蘭積勞成疾,“逾年而公不起”,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二十六日,即溘然長逝,“享壽六十有八”。
叢蘭為明代赫赫有名的諫臣。其長期整治邊務,治理漕運,深知民間疾苦,先後上疏383篇,使無數百姓減輕徭役,使眾多災民得以賑濟。所疏擇其要者111篇,輯成《豐山奏議》,被後人刊印行世。另著有《經略錄》、《漕運錄》,以供後人參鑒。
歷史傳記
叢蘭,字廷秀,文登人。
弘治三年進士。為戶科
給事中。中官
梁芳、
陳喜、
汪直、韋興,先以罪擯斥,復夤緣還京。蘭因清寧宮災,疏陳六事,極論芳等罪,諸人遂廢。尋言:“吏部遵詔書,請擢用建言詿誤諸臣,而明旨不盡從,非所以示信。失儀被糾,請免送詔獄。畿內征徭繁重,富民規免,他戶代之,宜釐正。”章下所司。進兵科右
給事中。都督僉事
吳安以傳奉得官,蘭請罷之。時命撥團營軍八千人修九門城濠,蘭言:“臣頃簡營軍,詔許專事訓練,無復差撥,命下未幾,旋復役之,如前詔何。”遂罷遣。遷通政參議。小王子犯大同,命經略紫荊、倒馬諸關塞蹊隧可通敵騎者百十所。
正德三年進左通政。明年冬出理延綏屯田。安化王寘鐇反,蘭奏陳十事,中言:“文武官罰米者,鬻產不能償。朝臣謫戍,刑官妄引新例鍛鍊成獄,沒其家資。校尉遍行邊塞,勢焰薰灼,人不自保。”
劉瑾大惡之,矯旨嚴責。
給事中張瓚、御史汪賜等遂希旨劾蘭。瑾方憂邊事,置不問。數月,瑾誅,進通政使。俄擢戶部右侍郎,督理三邊軍餉。
六年,陝西巡撫
都御史藍章以四月寇亂移駐漢中。會河套有警,乃命蘭兼管固、靖等處軍務。蘭上言:“陝西起運糧草,數為大戶侵牟,請委官押送。每鎮請發內帑銀數萬,預賣糧草。御史張彧清出田畝,請蠲免子粒,如
弘治十八年以前科則。靈州鹽課,請照例開中,召商糴糧。軍士折色,主者多克減,乞選委鄰近有司散給。”從之。
是年冬,南畿及河南歲侵,命蘭往振。未赴而河北賊自宿遷渡河,將逼鳳陽。乃命蘭以本官巡視廬、鳳、滁、和,兼理振濟。河南白蓮賊趙景隆自稱宋王,掠歸德,蘭遣指揮
石堅、知州張思齊等擊斬之。九月,賊平。論功賚金幣,增俸一級,召還理部事。部無侍郎缺,乃命添注。明年,大同有警,命巡視居庸、龍泉諸關。尋兼督宣、大軍餉,進
右都御史,總制宣、大、山東軍務。令內地皆築堡,寇至收保如塞下。寇五萬騎自萬全右衛趨
蔚州大掠,又三萬騎入平虜南城,以失事停半歲俸。
十年夏,改督漕運,尋兼巡撫江北。中官劉允取佛
烏思藏,道蘭境,入謁,辭不見。允需舟五百餘艘、役夫萬餘人,蘭馳疏極
陳其害。不報。居四年,以事忤
兵部尚書王瓊,解漕務,專任巡撫。
寧王宸濠反,蘭移鎮瓜州。十五年,遷南京
工部尚書。
世宗即位,御史
陳克宅劾蘭附
江彬。帝以蘭素清謹,釋勿問。蘭遂乞休去。卒,贈太子少保。
人物評價
對於叢蘭不戀權位、功成身退的高貴品質,滿朝文武一片讚譽,“士論高之”,世宗亦“賜敕褒諭,且有月廩歲夫之給。”。
世宗在給叢蘭的“誥命”聖旨中寫道:“故致仕南京工部尚書叢蘭,才猷敏達,行履剛方。早發跡於賢科,首蜚英於
司諫。銀台晉秩,屢攄經畫之謀,戶侍升華,兼領巡撫之寄。邊陲總制,夷虜畏威。漕運專權,軍民感惠。迨勛庸之茂著;屬資望之彌深。爰因廷薦之公;遂正冬卿之位。實司留務,益勵操持,官曆兩京,祿增一品。雅俗方資其鎮定,高情每切于歸休,懇陳解於組之章,獲遂明農之志,璽書示寵,晝錦增輝。宜逸老之 遺,胡訃音之奄至,載頒恤典,用表殊恩,特賜
太子少保,錫之誥命。於戲!位聯八座,志無負於平生,秩亞三孤,名永昭於奕世。英靈不昧,渙渥其承。”
明代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國史總裁
費宏,在給叢蘭撰寫的《南京工部尚書、贈太子少保叢公墓志銘》中寫道:“南京工部尚書既捐館舍,上聞訃震悼,贈公太子少保,賜二祭,命有司為營葬事……公氣度宏偉,才識英敏,所學期於經世,而言論足以發之。自筮仕以來,屢將使指經營四方,未嘗以艱險避,威名在邊塞,利澤在生民,功業在國家,可謂一代之名卿、才大夫矣。而孝弟篤於家庭,信誼厚於交友;儉約廉慎,終始不易。又人所難及者,於銘允宜。銘曰:‘士類能言,用則或違,或優於易,劇乃弗宜。充位苟祿,何裨於時?於豐山翁,挾負實奇,才任應變,事察其幾。昆吾之劍,切玉如泥,
大宛之驥, 雲而馳。近之省闥,遠之邊陲,惟所任使,不計險夷。民苦盜警,我脫其危,民苦歲祲,我恤其飢。聚望攸屬,天子依毗,烈烈勛名,弗愧常彝,勒之幽宮,爰永其垂。”
嘉靖皇帝的“誥命”聖旨,
吏部尚書費宏的《墓志銘》,高度評價了叢蘭的一生。叢蘭為“文登四君子”之一,死後入祀“鄉賢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