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權

取水權是指直接從地下、江河、湖泊等水資源中取水的權利。它是為必須改變自然狀態下的水的空間位置,才可以對水進行利用而設立的重要權益,如農業灌溉、工業用水、生活用水和人工養殖的漁業等。

中文名稱取水權
英文名稱water intake right
定  義單位或個人有依法直接從國有水資源(包括江、河、湖泊、地下水)中引水或取水的權利。引水或取水是將水從其水體中分離出來、或將原有水體改變形狀流向的行為。
套用學科資源科技(一級學科),水資源學(二級學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取水權
  • 外文名:water-drawing right
  • 標籤:法律
  • 拼音:qu shui quan
法律規定
水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與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
《物權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依法取得的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和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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