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轉效應是指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表現差的股票在其後的一段時間內有強烈的趨勢經歷相當大的逆轉,要恢復到正常水平(reversal to mean),而在給定的一段時間內,最佳股票則傾向於在其後的時間內出現差的表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轉效應
- 外文名:reversal effect
- 時間:1926年~1982年
- 傾向於:在其後的時間內出現差的表現
- 包含:沒有清晰地表明有交易機會存在
簡介,表現,
簡介
反轉效應是指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表現差的股票在其後的一段時間內有強烈的趨勢經歷相當大的逆轉,要回復到正常水平(reversal to mean),而在給定的一段時間內,最佳股票則傾向於在其後的時間內出現差的表現。
表現
De Bond與Thaler(1985,1987)對1926年~1982年期間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進行研究發現,過去5年中表現最好的35隻股票(贏家組合)和表現最差的35隻股票(輸家組合)的收益, 在隨後的3年中發生了反轉, “輸家組合” 的平均累計收益比“贏家組合“高出25%。而Conradand Kaul(1988)與Lo and Mackinlay(1988)的研究則發現,股票的周收益存在正序列相關,但相關係數都相當小, 並沒有清晰地表明有交易機會存在。
隨後的研究中,Jegadeesh(1990)與Lehmann(1990)都證明,在期限為一個月或一個月以下的投資中也存在反轉效應。Chopra、Lakonishok與Ritter(1992)則證實了De Bond與Thaler(1985,1987)的發現。但Jegadeesh與Titman(1993) 的研究則發現,在3~l2個月期間內股票的收益表現為正序列相關, 即慣性效應,如果以6個月為期考察股票收益,“贏家組合” 比“輸家組合”的平均收益高約9%。Chan et a1.(1996)將Jegadeesh與Titman(1993) 的研究樣本擴大後也得到了相同的結果。Rouwenhorst(1997) 所進行的研究表明在其它已開發國家市場以及一些新興股票市場也存在慣性效應。Moskowitz與Grinblatt(1999)研究了按行業分類投資組合的慣性效應,發現在美國股票市場上,行業組合有顯著的慣性效應,且超常收益比個股組合更大。對於反轉效應和慣性效應的成因及理論解釋仍在爭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