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態度行為也被稱為“與態度不一致的行為”。當一個人持有一種信念,而又表現出與之不一致的行為的時候,就會產生失調。因為行為本身是難以收回的,所以通常只能改變態度以消除失調。
例如,很多學生進法學院讀書,是因為他們相信自己能幫助貧窮的人,從而改善社會狀況。但當他們實際執業的時候,大多數人卻發現自己做著不斷重複的、枯燥的工作,而且多數是在與商業契約、稅收穫益打交道,和幫助他人並沒有多大的關係。他們當中許多往昔的理想主義者最終都會為自己的行為找到恰當的解釋,甚至喜歡上自己的工作。他們進而相信,沒有什麼可以幫助窮人,甚至認為他們不應該得到太多幫助。是什麼使他們的態度發生了如此之大的變化呢?認知失調理論認為,他們開始工作後,就會陷入與態度不一致的行為狀態中,因為實際的工作就是這樣的。為了獲得報酬,他們不得不長時間做著相對無趣的工作。但是這會導致失調:他們的行為與態度是不一致的。因此,人們逐漸調整自己的態度,以使自己的態度更符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