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偷渡

反偷渡(anti-human smuggling)指防範、控制和打擊非法出入邊境人員的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偷渡
  • 外文名:anti-human smuggling
加強反偷渡工作對於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維護正常的邊境管理秩序,鞏固和提高國家的國際威望,保障和發展社會經濟,具有重要作用。
偷越邊境,是一種經常性的危害邊境秩序的行為,直接影響國家聲譽和睦鄰關係,世界各國都十分重視反偷渡,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設立專門機構,採取各種措施打擊偷渡活動。中國政府一貫堅決反對偷渡,採取了許多措施加強對出入邊境的管理,制定了有關法律法規,對偷渡行為的懲處作出規定,制止和打擊偷渡活動。
中國對偷渡的法律界定是:①非法入境。未持有效護照、證件;未按規定持有中國政府主管機關簽發的有效簽證;未在中國開放的或指定的口岸通行;未經邊防檢查機關查驗獲準並加蓋查驗章的;違反有關邊境管理法規或協定離開劃定的邊境地區擅自進入內地的行為。②非法出境。中國公民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無有效的護照、證件、簽證,或使用他人護照、證件,或偽造護照、證件、簽證、出境入境驗訖章和以其他非法手段、方式企圖出境或已經出境的行為。外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出境時未持有效護照、證件,或未經中國對外開放的或指定的口岸通行,或未履行邊防檢查規定的手續,以及法定不準出境的人員私自出境的行為。③組織偷渡。非法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的行為。所謂組織,一般表現為動員、串聯、拉攏、策劃、聯絡他人偷越邊境以及為偷越準備、製造條件的行為。④運送他人偷渡。即以營利為目的,用車、船等運輸工具運送他人偷越邊境或帶領他人通過隱蔽的路線出入邊境的行為。
中國反偷渡的基本措施和要求主要是:①加強宣傳教育,推進綜合治理。公安邊防部門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充分運用各種宣傳輿論工具,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反偷渡的宣傳教育,把反對非法偷渡活動的教育同法制教育相結合;把一般教育同嚴厲查處典型案犯相結合。大力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引導基層幹部民眾充分認識偷渡活動的危害性,熱愛社會主義制度,增強民族自尊心,自覺維護國家聲譽。積極進行出境入境法規的普及教育,宣傳有關出境入境常識,教育、引導通過正常渠道依法辦理出境入境手續。運用典型案例公開揭露境內外“蛇頭”及不法分子的騙術和罪行,使廣大民眾了解事實真相,認識到偷渡既危害國家,又危害自己,自覺遵紀守法,自覺抵制偷渡活動,發現偷渡活動線索能主動檢舉,協助公安邊防部門打擊偷渡犯罪活動。②加強情報調研,提高發現和控制能力。強化偷渡活動集中地區的情報調研工作,運用公開和秘密的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地開展工作,公安邊防部門與軍隊、國家安全部門的情報機關加強聯繫,擴大信息情報來源,多方面、多層次、多渠道地為反偷渡工作提供準確、可靠的情報信息,掌握反偷渡鬥爭主動權。③加大力度,依法打擊偷渡犯罪活動。加強防範網路建設,採取海上抓、陸上防、邊境堵、口岸查等措施,海陸結合,整體作戰,不斷提高發現和堵截能力。重點是加強偷渡活動案發地的工作,深挖細查偷渡活動的組織者和策劃者,端掉窩點,堵住源頭;嚴格沿海地區港口、碼頭、海島和船舶管理,切斷通道。各級各地公安邊防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建立必要的業務協作制度,共同打擊偷渡活動。④開展國際合作,共同防範打擊偷渡活動。公安邊防部門與有關國家和地區主管部門加強合作,建立情報交流渠道,相互通報信息,並通過外交、國際刑警組織等途徑同有關國家合作開展行動,嚴厲打擊偷渡犯罪集團和偷渡組織者。邊境地區的公安邊防部門應主動與毗鄰國家和地區的邊防機關取得聯繫,利用邊防會談會晤等渠道,加強反偷渡工作的相互聯絡和配合。
對於邊民探親訪友、過境趕集、耕種、放牧、採集、狩獵等非法越境行為,一般不按偷渡處理,主要以批評教育和行政處罰為主。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