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報吳主孫權》,是一篇文言文,出自《三國志·吳書·吳主傳》黃武元年九月。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又報吳主孫權
- 作品別名:又報孫權書、又報吳主孫權書
- 出處:《三國志·吳書·吳主傳》
- 作者:曹丕
- 創作年代:魏黃初三年(公元222年)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創作背景,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君生於擾攘之際,本有縱橫之志,降身奉國,以享茲祚。自君策名已來,貢獻盈路。討備之功,國朝仰成。埋而掘之,古人之所恥。朕之與君,大義已定,豈樂勞師遠臨江漢?廊廟之議,王者所不得專。三公上君過失,皆有本末。朕以不明,雖有曾母投杼之疑,猶冀言者不信,以為國福。故先遣使者犒勞,又遺尚書、侍中踐修前言,以定任子。君遂設辭,不欲使進,議者怪之。
今省上事,款誠深至,心用慨然,悽愴動容。即日下詔,敕軍但深溝高壘,不得妄進。若君必效忠節,以解疑議,登身朝到,夕召兵還。此言之誠,有如大江!
注釋譯文
(1)埋而掘之:比喻疑慮過多,反覆不定,不能成事。出自《國語·吳語》“狐埋之而狐搰之,是以無成功。”
(2)曾母投杼:比喻流言可畏,近義詞為三人成虎。
(3)隗囂遣子不終:出自《後漢書·隗囂傳》“囂遣長子恂隨來歙入關,以為胡騎校尉,後囂終不降,於是誅其子恂。”
(4)竇融守忠:出自《後漢書·竇融傳》“融行河西五郡大將軍事,與五郡太守共砥厲兵馬,上書請師期。帝深嘉美之。”
創作背景
曹丕遂作此文,以回復孫權。
作者簡介
曹丕(187年冬—226年6月29日),即魏文帝,字子桓,三國時期著名政治家、文學家,曹魏開國皇帝(220年——226年在位),著有《典論》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