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

參謀長聯席會議與陸軍部、海軍部和空軍部同屬美國國防部辦事機構,是國防部最重要的一個機構,接受總統和國防部長的雙重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
  • 外文名:Chairman of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CJCS)
  • 設立國家:美國
  • 性質:國防部辦事機構
  • 設立時間:1949年
  • 代表人物:麥可·馬倫
  • 領導者:接受總統和國防部長的雙重領導
簡介,代表人物,

簡介

美國建國之初,軍事機構只設有陸軍部,後來陸續成立了海軍部和空軍部。1947年,美國國會通過《國家安全法》,設定國防部長一職。1949年,美國國會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案,增設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職位,陸、海、空三軍種部降為隸屬國防部的一級機構。1953年,國防部規定參謀長聯席會議接受國防部長命令,發出戰略和作戰行動命令。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由總統從陸、海、空三軍高級將領中任命,任期兩年,除戰時外,只能連任一次。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正式成員還有參謀長聯席會議副主席、陸軍參謀長、海軍作戰部長、海軍陸戰隊司令和空軍參謀長。
參謀長聯席會議下設聯合參謀部,主要職責是處理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特別是擬制戰略計畫和統一全軍的戰略行動。聯合參謀部設有正、副主任,其參謀人員由陸、海、空軍和海軍陸戰隊的軍官組成。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只是總統和國防部長的首席軍事顧問,真正統帥全軍的仍是總統。

代表人物

麥可·馬倫1946年生於洛杉磯,1968年畢業於美國安納波利斯海軍官校,被任命為海軍少尉軍官。最初在“科利特號”任反潛武器官和領航官。1971年畢業於驅逐艦學校,先後任“布蘭迪號”驅逐艦武器官、作戰官。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
1973年至1975年任“諾克蘇比號”供油船船長。
1975年至1978年任美國海軍學院學員隊司令的執行助理
1978年至1983年,先後任“福克斯號”飛彈巡洋艦主任工程師、“斯特里特號”飛彈巡洋艦執行官
1985年畢業於美國海軍研究生院研究生並獲得作戰運籌研究碩士學位
1985年至1987年,任“戈爾茲伯勒號”飛彈驅逐艦艦長
1987年至1989年任水面作戰軍官學校軍官課程處處長
1989年至1991年任美國國防部作戰實驗與論證局局長的海軍項目助理
1991年,在哈佛大學商學院學習高級管理項目課程
1991年至1994年任“約克敦號”飛彈巡洋艦艦長
1994年至1995年任美國海軍人事局水面軍官任免處處長
1995年8月至1996年6月,任美國海軍作戰部水面作戰計畫、項目與需求處科長
1996年6月任水面作戰處副處長
1996年8月至1998年5月任第2巡洋艦一驅逐艦大隊司令兼“華盛頓號”航母作戰大隊司令
1998年5月至2000年9月,任美國海軍作戰部水面作戰處處長
2000年1月至2001年8月出任第2艦隊司令兼北約大西洋打擊部隊司令
2001年8月至2003年8月,任美國海軍負責資源、需求與評估的副作戰部長
2003年6月至2004年7月任美國海軍作戰部第一副部長
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擔任美國歐洲海軍司令及那不勒斯聯合部隊司令部總司令
2005年7月22日接替任職期滿的弗農·克拉克海軍上將出任美國海軍作戰部長
2007年9月接替彼得·佩斯陸戰隊上將擔任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2009年9月連任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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