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規章

參照規章,是指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可以參考並仿照規章有關規定的精神,但不能在法律文書中引用規章的有關條款。參照規章也包含著人民法院對規章的審查、規章作為行政機關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不能以規章為依據審理行政案件,只能參照規章。中國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國務院部、委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制定、發布的規章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制定、發布的規章,人民法院認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發布的規章與國務院部、委制定、發布的規章不一致的,以及國務院部、委制定、發布的規章之間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請國務院作出解釋或者裁決。司盈餘為條件而付息或除收取利息外,還能參加盈餘分派的公司債。其利益分派與股份利益分派相類似。可分為所得公司債和利益參加公司債兩種:前者以公司盈利為條件而支付利息,後者則指債權人除享有一定利率的利息外,還能參加公司盈餘分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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