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有明,男,漢族,1971年10月出生,江西吉水人,1993年9月參加工作,1996年4月入黨,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江西省吉安市供銷聯社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
2022年8月,厲有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厲有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吉水
- 出生日期:1971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93年09月至2003年05月,歷任吉水縣八都鎮政府幹部、黨委委員、宣傳員、副鎮長、黨委副書記;
2003年05月至2004年02月,任吉水縣文峰鎮黨委副書記;
2004年02月至2006年02月,任吉水縣楓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6年02月至2008年03月,任吉水縣阜田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8年03月至2009年09月,任吉水縣水田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9年09月至2011年12月,任吉水縣移民開發管理局局長;
2011年12月至2012年03月,任吉水縣扶貧和移民辦黨組書記、主任;
2012年03月至2014年09月,任吉水縣扶貧和移民辦黨組成員、主任;
2014年09月至2016年08月,任吉水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16年08月至2016年12月,任吉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政府辦公室主任;
2016年12月至2021年08月,任吉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21年08月至2022年04月,任吉安市供銷聯社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3月28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委訊息,吉安市供銷聯社黨組成員、副主任厲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吉安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8月,經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吉安市紀委市監委對吉安市供銷聯社原黨組成員、理事會原副主任厲有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厲有明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核查時多次否認違紀違法事實;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置若罔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高檔菸酒、花瓶等禮品,以春節走訪名義公款送禮,違規借貸和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屬承接工程項目;違反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追求低級趣味,生活腐化墮落,沉迷賭博,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目無法紀,辦理並使用虛假身份證件;與商人老闆“勾肩搭背”,搞權錢交易;不信組織信個人,熱衷於鑽營攀附,為謀求職務升遷向他人行賄。
厲有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和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吉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吉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厲有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吉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通報
2013年至2014年,厲有明在擔任吉水縣扶貧和移民辦主任期間,以單位走訪名義向時任吉水縣政府縣長袁守旺送現金紅包2萬元;2016年至2022年,厲有明在擔任吉水縣政府副縣長、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副主任期間,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高檔菸酒、花瓶等禮品,折合總計9.18萬元。厲有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8月,厲有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相關違紀款項予以追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