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水利局

原平市水利局隸屬於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政府,是其下轄的一個科級單位,主要設有辦公室、計畫財務股、水利水保管理股等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原平市水利局
  • 地點:原平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類型:政府部門
職能職權,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能職權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全市水利發展規劃和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及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原平市水利局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全市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三)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節約用水的政策和標準。
(四)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湖、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設定;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水事糾紛。
(六)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供水、水電價格、財務等調節意見。
(七)組織編制審查全市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負責水利行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八)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境內重點流域、河道、湖泊、泉域、河岸灘涂和鹽鹼地的治理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
(九)負責並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工作。
(十)負責並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對有關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執行實施監督。
(十一)負責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外事、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二)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工作,對主要河道和主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三)負責全市水產漁業和漁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水電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負責全市水電自供區的農網建設和改造。
(十五)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利局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編制2名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監督實施水利地方性法規,擬定有關規章制度和水利法制建設規劃;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漁政執法;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保密、宣傳、信訪、政務督察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協調水利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二)計財股編制3名
編制市級水利部門預算、決算;承擔市級水利資金和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水利綜合統計。完成月報、年報工作。
擬定全市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前期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審批;負責開展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工作;組織擬定並實施國營灌區及灌排骨幹工程發展規劃和續建配套、更新改造計畫;指導全市河流行洪安全和治理、開發;組織指導水利的施工、驗收;部署協調水利安全生產;指導漁業生產。

人員編制

(一)人員編制
市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紀檢組長編制1名單列)。核定機關工勤編制1名。
(二)領導職數
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
(三)科級非領導職數3名

其他事項

(一)防汛抗旱職責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承擔。
(二)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負責水資源保護,市環保局負責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局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全市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河道采砂管理按《山西省河道管理條例》和《山西省礦業權公開出讓暫行規定》執行。由市水利局牽頭,會同市國土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全市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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