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環境保護局

原平市環境保護局是隸屬於原平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原平市環境保護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原平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部門概述,職能職權,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部門概述

原平市環境保護局隸屬於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政府,使其下下的一個科級單位,正科級。其中內設有:辦公室、管理控制股、法制股等機構。

職能職權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地方環境保護規定和制度;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二)擬定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定全市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政策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三)負責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參與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
(四)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監督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物技術環境安全。
(五)調查處理全市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和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六)組織全市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環境保護技術規範、地方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與環境保護重點實用技術項目的推廣套用。
(七)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編制、發布全市環境質量報告和環境狀況公報;負責市環境保護基金的建立和監督、管理。
(八)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九)組織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及國際環境保護項目、資金、技術的引進工作;協調、承辦環境保護國際條約中有關本市的履約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環保局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編制2名
負責局機關政務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局領導公務活動;擬定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值班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電子政務、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環保會議的組織協調,起草全市環保綜合性會議檔案和其他重要檔案;組織開展重要環保政務督查;歸口管理環境信息和信息化工作;組織編報政務信息;承擔局新聞審核和發布工作。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負責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評估;負責提出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基本建設;組織編報、審核匯總預決算;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經費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工作;審核報批環保系統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指導、管理、監督排污費的徵收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環境污染治理資金和市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起草環保政策規定草案;承擔環保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法律事務;依法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採取行政處罰和拆除、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組織開展環保執法檢查;牽頭組織聯合執法;開展執法監督和行政稽查;負責執法隊伍管理;負責環保目標責任制制定和考核。
(二)綜合管理股編制2名
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政策、法規、規章;負責對許可權內的戰略、政策、規劃、計畫和區域等環境影響評價檔案進行審查;對違法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進行查處。
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化學品、機動車、飲用水源地等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及電子等工業廢物排污申報登記、污染源限期治理、末位淘汰、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清潔生產強制審核及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等環境管理制度;組織擬定有關污染防治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查處違法排污行為;牽頭組織污染源環境監測工作。
組織實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排污交易和環境統計制度;提出總量控制計畫;承擔總量減排調度、監督、審核、考核工作,並定期公布考核情況;承擔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核准節能減排財政和價格補貼和相關工作;組織測算並確定區域、流域環境容量;組織編制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
監督管理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編制市級生態功能區劃,組織實施全市生態功能區劃和生態經濟區劃;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質量評估;提出新建和調整的各類市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對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農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創建;組織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查處生態破壞事件。
負責環境保護科技工作;擬定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與計畫;管理環境保護科研項目和成果;組織環境保護技術研發、工程示範與推廣;監督實施地方環境標準、技術規範;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環保產業發展和綠色消費;推動全市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建立環境保護設施運營單位資質認可制度;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開展環境與人體健康的有關工作;承擔環境諮詢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人員編制
市環保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紀檢組長編制1名單列),核定機關工勤編制1名。
(二)領導職數
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
(三)科級非領導職數3名。

其他事項

(一)環境保護(除核與輻射外)執法監察的具體工作由市環境監察大隊承擔。
(二)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的職責分工。市環保局負責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市水利局負責水資源保護。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局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環保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市水利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市環保局協商一致。

地理位置

地址:前進西街835號
原平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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