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卿雲勳章
- 頒行時間:民國30年(1941年)
- 頒贈對象:所有對國家社會做出貢獻的人
- 等級:一至九等
簡介,授予標準,公務人員:,非公務人員:,外國人:,勳章章式,配帶,著名獲勛人士,
簡介
卿雲勳章是銀質琺瑯多層結構,背面製作局戳印和編號,早期綬帶為綠色。勳章中心為卿雲(“卿”與“慶”古字通用),即慶雲。一種彩雲,古人視為祥瑞。取自《竹書紀年.帝舜有虞氏》所記載舜帝所作的《卿雲歌》“卿雲爛兮,縵縵兮,日月光華,旦復旦兮。”昭示國家君臣團結,政治清明,國泰民安,歌舞昇平。(《卿雲歌》曾於1912年被北洋政府短暫的定為國歌。)
授予標準
頒贈對象:此章於民國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頒行,分一至九等。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的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的非公務員及外籍人士。
公務人員:
1.於國家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制度之設施,著有勳勞者。
2.於國民經濟、教育、文化之建設,著有勳勞者。
3.折衝樽俎,敦睦邦交,在外交上貢獻卓著者。
5.辦理僑務,悉協機宜,功績卓著者。
6.救助災難,扶綏流亡,裨益民生者。
7.維持地方秩序,消弭禍患,成績優異者。
8.中央或地方官吏在職十年以上,成績昭著者。
9.襄助治理,賢勞卓著,迭膺功賞者。
非公務人員:
1.有專門發明或偉大貢獻,有利國計民生者。
2.創辦救濟事業,規模宏大,福利社會者。
3.在國內外興辦教育、文化事業歷史深長,足資模範者。
4.保衛地方,防禦災害,屢著功效,足資矜式者。
5.經營企業,輔助政府,功在民生者。
6.學識淵深,著述精宏,有功文化、教育者。
7.致力國民外交,貢獻卓著者。
外國人:
1.抑制強暴,伸張正義,有利我國者。
2.宣揚我國文化,成績卓著者。
3.周旋壇坫,有助我國外交者。
4.促成其政府或人民,與我國以物質上或精神上之援助者。
5.對於我國建設事業貢獻卓著者。
6.創辦教育或救濟事業,有功於我國社會者。
凡有勳勞於國家社會,為前三條所未列舉,而確應授予勳章者。亦得比照前三條之規定行之。
勳章章式
1.一等特種大授
2.二等大授
3.三等綠色大綬
4.四等特種領綬
5.五等領綬
6.六等特種襟綬附勛表
7.七等襟綬附勛表
8.八等特種襟綬
9.九等襟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