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

《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試行)是環發〔2004〕15號檔案中發布的技術要求。

關於發布《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試行)和《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試行)的通知(環發〔2004〕15號)自2019年6月13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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