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記(聖經詞語)

印記(聖經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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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記】(Branding)本義為用燒熱的金屬器在皮膚上烙出的永久標記。古人常施行於奴隸或家畜,有時也作為刑罰施於罪犯。聖經僅出現一次:“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6:17)。這是使徒保羅的話,表示他熱愛耶穌,自視為耶穌的奴隸,正如奴隸身上有主人所烙的印記一樣(參林後11:22-27)。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記
  • 外文名:Branding, Brand Marks
釋義,出處,

釋義

聖經認為舊約時期,猶太人以割禮為標記。新約時代信徒,因信耶穌,神賜聖靈進住信徒心中,信徒從聖靈而生,因而生命改變,這是聖靈的印記,是歸神所有的印證,是得天上基業的憑據。

出處

聖經記載:“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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