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台區供銷合作社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村經濟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供銷合作社經濟的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指導全區供銷社的改革與發展。
(2)負責組織基層企業圍繞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中心工作,搞好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工作;承擔國家化肥、農藥、農用物資等重要生產資料的經營、儲備和組織管理;負責煙花爆竹和廢舊再生資源等特種行業的經營和管理。
(3)擔負向區委、區政府反饋農業社員和基層供銷社的意見、要求和責任。調查研究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業產品、農村物資流通中存在的問題,為政府決策提供前瞻性意見。
(4)指導全區供銷社系統的組織建設,促進基層加強民主管理,密切同“三農”的關係,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它社會組織的關係,協調基層社之間的關係,維護供銷社和入股社員的合法權益。抓好全系統工、青、婦等組織建設,指導全系統雙文明建設。
(5)指導全區供銷社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和村(級)社區消費合作社,加強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社參與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開拓城鄉市場,為全區合作經濟組織提供信息服務。
(6)指導全區供銷社系統組織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教育、開發工作,組織對基層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技術培訓。
(7)指導全區基層社社有資產的管理、開發、利用。
(8)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