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一世·路德維希

卡爾一世·路德維希

卡爾一世(Karl I,1887年8月17日—1922年4月1日),全名卡爾·弗朗茨·約瑟夫·路德維希·胡伯特·格奧爾格·瑪利亞·馮·哈布斯堡-洛林(Karl Franz Josef Ludwig Hubert Georg Maria von Habsburg-Lothringen)是哈布斯堡王朝與奧匈帝國的末代皇帝(1916年—1918 年)。作為奧地利皇帝,稱卡爾一世;作為匈牙利國王,稱卡洛伊四世(IV. Károly);作為波希米亞國王,稱卡萊爾五世(Karel V.)。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卡爾一世.路德維希
  • 出生日期:1887年8月17日
  • 逝世日期:1922年4月1日
  • 性別:男
人物介紹,生平概述,先祖系譜,家庭和婚姻,

人物介紹

卡爾一世·路德維希(German:Karl I. Ludwig;1617年12月22日 - 1680年8月28日),普法爾茨選侯(1648年(1632年) - 1680年),普法爾茨選侯“冬王”腓特烈五世與英王詹姆斯一世之女伊莉莎白所生次子。

生平概述

在兄長和父親相繼於1629年和1632年去世後,卡爾繼承其父在普法爾茨的所有財產和爵位。卡爾和弟弟魯珀特親王一起在17世紀30年代絕大多數時間內陪伴叔父查理一世左右,希望憑藉英格蘭的支持恢復屬於他的普法爾茨領地。然而事情進行的不成功,而且卡爾逐漸被查理一世所疏遠,其中緣由是查理害怕卡爾會倒向議會方。其實在英格蘭內戰爆發之前,卡爾.路德維希開始同情議會派領袖,特別是埃塞克斯伯爵三世,卡爾感覺國會派更有可能在恢復普法爾茨領土方面給予幫助。在國王和議會的爭執中,卡爾支持判處國王寵臣斯特拉福德伯爵死刑。雖然卡爾在英國內戰早期階段站在國王派一邊,可由於被懷疑同情國會派,不久即去荷蘭海牙和母親團聚。在此之後卡爾開始疏遠英國保王黨,原因在於害怕查理一世會為了換取西拔牙的支持從而出賣他。1644年,卡爾應英格蘭議會邀請返回英格蘭,居住在懷特霍爾宮並接受《神聖盟約》相關內容,儘管弟弟魯珀特和莫里斯是保王黨成員。
同齡人和同一時代的人都認為卡爾和圓顱黨人接近的目的是希望議會能支持他取代叔父查理一世成為國王。同時卡爾支持議會的行為也被視為對查理一世的不滿和憎恨。當查理在1647年再次被捕後,在叔侄相見的那一刻,查理指責卡爾妄圖謀取王位。當1648年10月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簽定時卡爾仍然留在英格蘭,和約以補償的方式設立第八名選侯授與普法爾茨伯爵並歸還了下普法爾茨,令卡爾失望的是未能收回被巴伐利亞公國奪取的上普法爾茨。卡爾在1649年1月目睹了查理一世被處以死刑的過程。1649年秋天,卡爾回到了遭受戰爭嚴重破壞的下普法爾茨,在三十多年的統治期間,卡爾致力於重建故土並取得了一些成就。在外交事務方面,卡爾實行親法路線,於1671年將女兒伊莉莎白.夏洛特嫁給奧爾良公爵菲利普一世。在復位之後,卡爾和親屬的關係並未得到任何改善,斯圖亞特王室始終不能原諒他在內戰期間模凌兩可的政治態度,其母和兄弟姐妹們因為他的吝嗇從而對其感到厭惡。
卡爾與弟弟魯珀特卡爾與弟弟魯珀特
卡爾統治時期最令人關注的事就是他的婚姻,與第一任妻子黑森-卡塞爾的夏洛特單方面離婚後,在疑似重婚罪的嫌疑下和瑪麗.路易絲.馮.德根菲爾德結婚,由於貴庶婚姻的關係,所生子女屬於無頭銜貴族等級。

先祖系譜

父親:腓特烈五世,普法爾茨選侯
母親:伊莉莎白.斯圖亞特
祖父:腓特烈四世,普法爾茨選侯
祖母:路易絲.朱莉安娜.馮.奧蘭治-拿騷
外祖父:詹姆斯一世,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國王
外祖母:丹麥的安妮
祖父之父:路德維希六世,普法爾茨選侯
祖父之母:黑森的伊莉莎白
祖母之父:威廉一世(沉默者)
祖母之母:夏洛特.德.波旁-蒙龐西耶
外祖父之父:亨利·斯圖亞特,達恩利勳爵
外祖父之母:瑪麗.斯圖亞特,蘇格蘭女王
外祖母之父:弗雷德里克二世,丹麥國王
外祖母之母:索菲·馮·梅克倫堡

家庭和婚姻

第一任妻子:黑森-卡塞爾領地女伯爵夏洛特(1627年11月20日—1686年3月16日),1650年2月22日在卡塞爾結婚
所生子女:
■卡爾二世 (1651年3月31日 - 1685年5月26日),普法爾茨選侯
■普法爾茨的伊莉莎白.夏洛特(1652年5月27日 - 1722年12月8日,海德堡)
■腓特烈.馮.普法爾茨(1653年5月12日—1653年5月13日)
第二任妻子:瑪麗.路易絲.馮.德根菲爾德(1634年11月28日-1677年3月18日,斯特拉斯堡),1658年1月6日在施維辛根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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