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博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博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博羅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隸屬:博羅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以及人民防空建設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住房制度改革與發展和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制定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縣住房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負責規範房地產交易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負責公房管理、物業管理活動、房地產中介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交易、商品房預(銷)售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白蟻防治行業監督管理。指導房屋租賃備案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的實施;組織制訂和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建設工程建材信息價格。
(五)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人防工程的施工許可、質量安全和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施工現場應急搶險工作。
(六)負責推進建築行業科技進步。負責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和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檔案(含消防、人防設計)審查的監督管理。組織大中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
(七)統籌城鎮建設工作,負責制訂城鄉建設和城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鎮道路、橋樑、園林綠化、燃氣、供水、排水、污水、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
(八)指導城鎮建設、農村住房建設、美麗鄉村建設、鄉鎮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宜居村鎮和綠色村莊創建工作。負責開展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建築、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的相關保護工作。
(九)負責城鎮供水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實施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監督供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
(十)負責排水、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制度。監督排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負責污水(含污泥)處理設施的建設、運營管理。
(十一)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編制人民防空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民防空指揮信息化建設;制訂城市防空襲方案;依法組織試鳴防空警報和城市防空襲演習;開展疏散地域建設;組織開展人防專業隊伍整組和訓練。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物資。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防空襲鬥爭。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貫徹落實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調控、城鄉建設和供排污一體化改革的相關職責,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監管力度,統籌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許可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建設,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制度、施工許可審批制度的改革,強化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加快供排污一體化改革,推動供排污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市場化。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推進城鄉建設平衡發展。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有關職責分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統籌全縣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污水管網建設管理工作,並監督執行;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負責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活環境執法檢查和出水水質監督性檢測,統籌全縣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污水管網建設和管理工作,編制全縣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計畫和下達年度建設計畫並監督執行。
2.與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有關職責分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使有關城鎮建設行政職能;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使城鎮管理行政職能,住房城鄉規劃建設領域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能。

現任領導

彭兆洪: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歐小芳:局黨組成員,博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機關紀委書記。
張旭明: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郭麗嫻:總經濟師。
雷林輝:總工程師。
付 甜:掛職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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