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樂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博樂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博樂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博樂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樂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㈠ 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㈡ 貫徹執行地方性審計法規規章草案,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審計準則和指南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地方性財政經濟及相關的法規和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㈢ 向市黨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博樂市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提出年度博樂市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博樂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黨委、市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博樂市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㈣ 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博樂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博樂市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監督檢查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使用博樂市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博樂市投資和以博樂市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博樂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博樂市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博樂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博樂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占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㈤ 按規定對屬於本級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㈥ 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㈦ 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㈧ 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㈨ 完成市黨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㈩ 職能轉變。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和處理局機關的日常事務;負責各類信息的上傳下達、下情上報,當好局領導的參謀助手;負責草擬全局工作計畫、總結、檔案等文字材料,審核把關各科室以本局名義上報、下發的文字材料,承辦局內召開的各種會議,負責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與監督執行規章;負責本局的文書檔案、審計檔案、會計檔案和圖書資料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公文的收發、登記、傳閱、保管和清退,做到檔案不丟失、不泄密。並對各科室審計檔案材料的立卷歸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本局信息的蒐集、整理和報送工作,同時抓好本局的各項宣傳工作;負責本局的財務、人事、工資管理工作,並做好審計統計工作;做好離退休老幹部的聯絡和服務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事宜的處理工作;負責本局保密工作;負責本局後勤服務工作,包括按政府採購要求購置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環境衛生、車輛管理、報刊征訂,辦公設施的改造、維修、維護等工作;協助領導抓好本局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開展精神文明建設,端正作風,負責本局機關的工會、婦女、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完成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審計監督辦公室
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博樂市有關法規的研究制定工作。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政策研究,參與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的有關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審計機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審理;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監督檢查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對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監督檢查;承擔審計業務督查工作。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協調審計機關移送案件的督促檢查。牽頭起草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
財政審計辦公室
擬定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組織審計博樂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負責對市財政局、稅務局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根據工作需要,協助配合其它科室開展工作,並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
認真貫徹“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方針,堅持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依據《審計法》和兩個“暫行規定”的要求,對全市鄉、鎮、科級領導人員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監督;根據市委組織部門的委託和市人民政府的指令,認真組織實施“聯席會議”的決定;草擬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報告,意見,決定等檔案;嚴格遵守審計人員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審計人員行為;加強本辦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及業務學習;根據工作需要,協助配合其他科室開展審計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綜合業務審計辦公室
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組織審計博樂市投資、以博樂市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並有重大項目稽察職責;組織審計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直屬單位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審計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博樂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金融管理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博樂市國有企業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博樂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組織審計博樂市國有企業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組織審計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其他單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負責國有企業監事會的監事工作。
博樂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技術保障中心(事業單位)
承擔博樂市投資、以博樂市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項目審計的技術性保障服務。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以及對投資項目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對投資項目專業技術和項目投資進行計量和分析。對受審計機關委託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的社會中介機構的具體業務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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