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拉提汗

博拉提汗於1718年繼位哈薩克汗國可汗,為頭克汗之子。

博拉提汗(?—1730年),哈薩克汗國可汗,頭克汗之子。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其父死後繼位。時所轄三部的勢力有所擴張,大、中、小三玉茲的統治者們名義上都尊從博拉提汗,但在自己的統治區內部有極大的權力。雍正元年(1723年)春,哈薩克汗國東部大雪成災,準噶爾部又突襲楚河和塔拉斯河流域,博拉提汗無法組織有效的抵抗,致使大玉茲中玉茲的大部分成為準噶爾的附庸,哈薩克人四處流散,家破人亡,這樣的苦難一直延續到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六年(1728年)至雍正七年(1729年),哈薩克草原風調雨順,牲畜得以繁殖發展。準噶爾首領亡,噶爾丹策零新立,忙於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放鬆了對哈薩克汗國的控制,博拉提汗得以組織和集結兵力,擊敗準噶爾駐軍,將其趕出國境,使大玉茲和中玉茲的大部分領土重新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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